法院对“王超伤亲案”判决后,鲁能泰山俱乐部总经理董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超必须为他所犯的错误承担自己的责任,我想这件事对他也是一个教训。作为俱乐部,我们当然要加强对他、对其他球员的管理,同时也希望王超能尽快振作起来,以更好的状态出现在运动场上。”
据董罡介绍,王超将于今天上午飞赴昆明参加泰山队的集训。在解释这一决定时,董罡表示:“今天法庭对王超作出了拘役六个月、缓期六个月的处罚,但在缓刑期间并没有剥夺王超劳动的权利。作为运动员,王超的劳动就体现在训练场和比赛场上。在这段时间内,根据有关规定,俱乐部将代为监管。在这种情况下,俱乐部经过研究决定,王超将依然留在队中,并和其他运动员一样正常参加训练和比赛。”同时他还介绍说,根据法律规定,在这段时间内,王超将没有资格获得劳动报酬,俱乐部将根据规定为王超提供基本的生活费用。
谈到王超个人问题,董罡表示:“作为王超,他为他犯下的错误付出了代价,受到了法律的惩处。我想,这无论对他个人还是其他球员都是一个教训,也提醒大家要加强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但作为球员,他是一名不错的小将,俱乐部不愿意看到他就此沉沦,因此我们把他留在队中,俱乐部也希望他尽快从这件事情的阴影中走出来,振作精神,努力投入到训练和比赛中。”
本报记者 宋国庆
王超案回顾
2002年5月24日,王超与妻子岳母发生冲突,并将岳母殴伤。8月,此事件被公安机关立案。
10月17日,“王超伤亲案”被《球报》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11月13日,王超案首次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但并未宣判。
12月11日,该案第二次公开审理,仍未宣判。
12月26日,法院判王超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