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月5日,世界各单项体育组织和国际奥委会各成员,在哥本哈根通过了首部《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对此,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说:“以前我们在反兴奋剂斗争问题上经历了黑暗的中世纪,现在文艺复兴开始了,我们将进入文明时代。”
很多人认为,这部条例非常严厉。首先,条例详列了一张目前最完善的禁药清单,并且规定:如果运动员是首次犯事,那么将面临两年禁赛;如果是第二次犯事,“终身禁赛”就要找上他。同时,条例还确定了“严格责任原则”,即运动员必须为自己体内发现的违禁药物负完全责任,无论禁药是怎么跑到他的身体里去的。也就是说,服药选手再也不能用“误服”作为自己逃脱惩罚的理由。世界反兴奋剂组织(WADA)也注意到此规定的合理性,他们补充说,如果运动员能够证明服药确系“无意”,那么处罚有可能减轻。
此外,这部条例还规定,任何在奥运会上被发现服用禁药的运动员,将自动被剥夺奖牌和成绩。而任何拒绝接受此条例的单项联合会,将被从奥运会项目里驱逐。任何拒绝执行此条例的奥委会各成员,也将不能主办奥运会。
然而,任何事情对于美国都会“网开一面”。条例规定,“条例”不适用于美国各职业体育联盟,而美国职业运动员只有在参加奥运会和国际比赛时,才需要接受条例规定的、不定时的药检,例如参加奥运会和世锦赛的NBA球员。这是条例最受诟病的部分。
关于各国反感的“美国飞地”问题,IOC和WADA坚信,在条例开始执行之后,美国职业体育会逐渐被纳入全球轨道。而美国政府反兴奋剂事务的负责人约翰·沃特斯也说:“我们的职业体育再也不能对泛滥的兴奋剂问题视而不见,长期以来,这个问题已经危害到了我们的年轻一代。”因此,他敦促美国的职业体育联盟尽快采用这部条例。
罗格说:“前景是美好的,但我希望看到这种前景尽快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