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国甲A联赛差不多同时起步的日本J联赛,如今已是全亚洲较成熟的联赛,但实际上它也经历过阵痛。前段时间在上海举行的足球论坛上,日本J联赛创始人之一的小竹伸幸给中国同行们上了一课。
日本人学习的对象是德国,1993 年J联赛开张之际,通过一个在德国踢球的日本球员,了解职业球员应该有一份什么样的合同。以此为标准,使J联赛从一开始就对球员工资有了严格限制:70%基本工资,30%出场费。
但在联赛初期,不可避免地发生多家俱乐部哄抢好球员的事情,从而抬高了球员收入。1994 年,J联赛也采用类似“限薪令”的方法,规定22岁刚从大学毕业的球员,年薪最多25万美元;而18岁刚从高中毕业的新球员,年薪上限是15万美元。
小竹伸幸介绍说:“按照这样的规定,如果两个俱乐部争要一个球员,便互相攀比:你一来,我就给你25万美元。结果,上限变成了底线,只要是大学毕业的球员,至少都要拿25万美元了,而且踢到第二年,就必须高于25万美元。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日本联赛开始几年,球员工资不断往上涨,很难控制。”
于是,J联赛试行新办法:将球员合同分为A、B、C三档。其中,C档为新球员,限制年薪在4万美元。合同规定,新队员只有打满480分钟比赛,而且俱乐部同意,才可转为A合同;A档是一线球员;B档则是那些已满规定上场时间、但进不了主力阵容的“板凳球员”,进不了A档,又不属于C档,如与俱乐部达成一致,就可签B合同。
这种办法的好处在于,一个俱乐部不会同时囤积很多球员,小竹伸幸介绍说:“一些刚高中毕业的球员,在强队不可能打上主力,来一个较差的球队,反而可以打上主力,更好地发展自己,可以早点从C转到A。这个办法既可让俱乐部稳定运转,也可让球员有更多的选择,所以一直运行到了今天。”
不过这种方式并没有对大牌球员的薪金作出限制,主要是限制刚打比赛的年轻球员,小竹伸幸称,“大牌球员毕竟是少数,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整体薪金水平”。 (袁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