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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泯灭的愤恨——“曲乐恒张玉宁车祸案”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03-10-25 08: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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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曲乐恒诉张玉宁车祸赔偿案在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到庭的原告曲乐恒要求张玉宁赔偿精神损失费、护工费、康复治疗费等共计574万元。张玉宁因故没有出席庭审,其代理律师认为,张家能够接受的金额应不超过70万元。原被告双方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辩论后,经法官建议,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虽然双方都表示接受调解,但事实上矛盾已经进一步升级。 A 情义之争 永不泯灭的愤恨 纠缠三年的“曲张车祸案”仅仅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显然不能作一个了断,而曲张两家的情与法的纠葛也将继续无限期地延续下去。曲乐恒昨天坐着轮椅参加了庭审,当他拿出厚厚的发言稿时,双手一直在发抖。“现在是怀着极其沉重和激愤的心情参加庭审……张玉宁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当车祸发生之后,他是从我身上跨过去的,他没有救我。”刚刚读了不到半页,曲乐恒已经泣不成声,代理律师接过了他的发言稿一直读到最后。其中,曲乐恒本人对张玉宁现在年薪280万元、购买价值100万元的轿车、事业上飞黄腾达的现状与自己的悲惨命运进行了对照。“张玉宁你为什么过着这样奢华的生活,而我却在为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而挣扎?这公平吗?” 张玉宁的两位代理律师在随后的发言中首先向曲乐恒表达了张玉宁本人以及其父张志毅的道歉,对曲乐恒的现状表示同情和遗憾。但是曲乐恒对此不能接受。他愤怒地说:“我绝对不接受你们两个律师的道歉,我只接受张玉宁本人的道歉。说实话,我不同意调解,但律师让我接受调解。车祸事件发生之后,他从来都没有看过我,从来都没有像所谓的朋友那样给我一个交代,我永远不能原谅他!” B 赔偿金额 无法融化的坚冰 赔偿问题是这次开庭的焦点,但是从两家志在必得的态度来看,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曲乐恒574万元的巨额诉讼让张家无法接受。 曲乐恒的两位代理律师提供了总计29份证据,证明张玉宁需要支付的各种费用。这574万元的费用中有今后50年的生活费用、此前已经花掉的41万元、后期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曲乐恒为一级伤残)和精神赔偿费(此项占100万元)。对于曲乐恒提出的574万元的赔偿,张玉宁的两位代理律师同意曲乐恒律师出示的24份证据,但同时对一些费用的可信性提出质疑,其中治疗费的票据显示是31万元,而不是41万元。 期间,曲乐恒的律师情绪几乎失控,差点与张玉宁的律师争吵起来。而张玉宁两位律师还提供了前任辽足俱乐部常务副总经理王德忠和前任辽足俱乐部办公室主任刘晓辉关于间接证明张玉宁一家曾经向曲家支付3万元医疗费的书面证明。而曲乐恒的两位律师也对此提出异议。 庭审结束后,张玉宁的代理律师认为,曲家要求的赔偿金额过大,张家能够接受的金额应不超过70万元。 C 法庭辩论 决战中的较量 除了证据的争论之外,关于本案件依照哪部法律来审理也成为对抗的焦点。曲乐恒的代理律师提出,车祸事件应该认定为人身伤害案,应该依照《民法通则》来审理,并不是单一的行政诉讼。而该律师之所以强调此案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审理,主要对曲乐恒的赔偿有利。而张玉宁的代理律师也针锋相对,认为作为民事诉讼案当中的交通肇事案,应该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来处理。而依照哪部法律法规来审理此案,将间接地决定曲乐恒获得赔偿数额的多少。曲乐恒的两位代理律师耗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引经据典来阐述此案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审理的合理性,声情并茂极为煽情,而张玉宁的代理律师则同样态度坚决。尽管争论激烈,但最后的决定权还是要法庭在日后作出决定。 D 法庭调解 无法完成的任务 在最后法庭陈述的时候,曲乐恒的要求非常简单,希望法庭督促张家尽快支付近期治疗的费用。当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的时候,曲乐恒犹豫不决,在律师的提醒下他才宣布同意接受调解。但在双方的态度上来看,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庭审后曲乐恒一家的情绪依然非常激动,依然在谴责张玉宁本人和张家的人为什么不出庭。曲明书夫妇则向记者展示了曲乐恒平时用的止尿裤、止尿垫等物品,并谴责了张家的冷漠。最后,曲乐恒被抬上了一辆崭新的本田轿车悄然离去。 据透露,在此次开庭之前,有关人士曾经组织张家和曲家在棋盘上进行最后的调解工作,但是曲家最后意外爽约。这其实是两家在走上法庭前最后和解的机会,但遗憾地错过了。 本报特约记者 刘志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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