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名人榜”10日下午在北京一经公布,福布斯全球副主编、上海分社社长范鲁贤(美国人)就被各类媒体轰炸,他的应答温文尔雅,接受采访滴水不漏。但他没有否认,这个“榜”完全套用了福布斯美国总部一贯的操作模式,也不否认采用了将体育和演艺界统列入entertainment(娱乐业)的美国排行方式。至于这个榜可能引发的各种影响,他一再强调“福布斯中文版在制作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而美国总部只提技术支持。言下之意,这个榜并不是福布斯纽约总部嫡系部队制作出来的。由于操作主体不同,国际国内收入的透明度差异,以及国内主导“影响力(曝光率)”的传媒的庞杂,所以这个榜的权威性应该跟福布斯富豪榜还没法相比。
准确性:以姚明为例
面对姚明1.2亿的“榜上收入”,人们第一反应是,准确吗?参加了“张榜”新闻发布会的陆浩后来称,该数字高于姚明的实际收入。姚明本人一向不喜欢对人谈论钱的问题,他甚至玩笑式地说过,口袋里就几百块钱,其他的都只是个数字。如果,加上姚明即将签下的麦当劳广告的收入,能否达到1.2亿,甚至超过李连杰的1.4亿,现在没人能或者说愿意给出准确答案。而对于上榜的足球运动员代表孙继海和来说,1000万和450万年收入的数字也肯定被当事人否认。那么这个出入由何而来?
范鲁贤着重就姚明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姚明的代表也参加了,我们跟姚明以前接触时也透露了我们排列名人的过程,得到过他的代表的肯定。在整个榜中人里,姚明是我们用了最多的时间来研究的,因为从收入来看,姚明在美国留下了最多‘脚印’。他在中国这边也有相当高的收入,例如广告什么的,在美国方面的收入相对而言更好调查落实,所以将姚先生国际国内两块的收入结合起来,我认为我们的判断是准确的。”
范鲁贤还强调说,在调查过程中,他们还对其他很多NBA经纪人以及其他圈内人进行了访问,有一个综合处理过程。“我们知道姚在美国广告很多,他在美国的生意,比中国大陆的更公开,更好调查,人家都愿意接受采访,资讯也更容易搜集些。”
其实按照福布斯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明:收入为明星2003年在相关领域里取得的税前收入,投资经营等收入不计;其中,不扣除与经纪公司、主管单位分配的部分。“收入”更准确地说是明星全年创造的价值。即便如此,熟知姚明和的人士却表示,姚明创造的价值不只1.2亿,而的450万也不确切。
文体比较:混为一谈
另一个方面,对中国人来说,体育和演艺,目前仍是不同的领域。在美国,职业体育已经完全被纳入娱乐业,球星和歌星、影星在受众和媒体眼中,都是同一种职业类型的人。可是中国体育的职业化程度并不高,除了姚明、孙继海等进入欧美职业体育圈者,其他人未必能和完全市场化的演艺明星等同,而中国体育还有着极其重要的奥运战略,中国对体育赋予的含义,和美国以娱乐对待体育,也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仅从榜上“体育16人VS文娱84人”,以及“体育19070万VS文娱84490万”的数字对比来看,还不能充分体现在中国体育名人和文娱名人的实力对比。
而范鲁贤对此的理解和解释显得比较简单:“体育和娱乐,代表的是同一种方向。我们看到,在中国,体育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在海外打球的体育明星已经进入了全球化的职业体育圈,这会刺激中国国内体育的职业化……我们在调查和制作时,用的是美国总部的基本原则,是拿百分百的福布斯模式提供给这边中文版团队使用的……”这是典型的用美国眼光看中国体育。
在这个榜公布之后,不喜欢“露富”的中国人迅速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收入如此高,纳税如何?而有些上榜者更是不乐意“金榜题名”。就名人榜将个人收入公布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榜中人的生活等问题,范鲁贤倒是回答得很中国化:“中国大陆的经济透明度越来越高、社会透明度越来越高,榜中不少体育明星都在海外效力,他们的海外收入状况也越来越透明,这跟几年前的情况有了很大变化。”这个名人榜的具体负责人周鹏和郝兵认为,明星纳税问题不是他们所关注的问题,事实上一些明星都是当地税务局的形象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