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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判决有四点不合理 张玉宁家人已考虑上诉
大众网-齐鲁晚报
2004-03-09 07: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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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沈阳市东陵区法院对前辽宁足球队队员曲乐恒 诉张玉宁人身伤害以及赔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张玉宁的父亲张志 毅与律师协商后认为判决主要有以下四点不是很合理。 第一,张志毅认为法院给曲乐恒判的误工费,是以每年50万元为 标准来计算的,而50万元是在他打上球拿到奖金的前提下才能够得到 的。张志毅认为工作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用第一年来决定第二年、第 三年是不合理的。 第二,他认为曲乐恒的律师所报的残疾人用品费用偏高,而且是 高得离谱。 第三,曲乐恒提出了100万元的精神赔偿,法院最后给判了70万 元,张志毅认为70万元也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 没有这么高的精神赔偿的规定。 第四,曲乐恒的护理费用也偏高,张家认为护理的费用和前面的 误工费有重叠的地方。 因为有以上四点异议,目前张家已经考虑上诉,具体的上诉时间、 方式与上诉条款,张家将在与律师协商之后决定。 (方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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