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今年1月11日,在CBA联赛浙江队主场对陕西队比赛前,浙江队外籍球员高德交给俱乐部负责人一个装着600美元的信封,称这是陕西队翻译送的。浙江方面随即通过电话把这一情况举报到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据此,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从1月11日至3月9日,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调查组先后派出22人次,到有关地区找相关人员进行了13人次的调查取证,向有关外援的经纪人了解情况,并咨询公安、检察机关。但由于有关方面和人员不提供相关证据,调查工作无法深入进行。在此情况下,调查组寻求司法介入。由于我国有关法律规定,600美元折合人民币的数额不够商业行贿立案标准,司法机关未予受理。至此,“600美元事件”的调查陷入僵局。对这件事,当事各方究竟是怎么说的呢?4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将有关当事人员向调查组陈述的情况作了通报。
■ 浙江队外援(高德)如是说
我以前就认识陕西队的翻译。陕西队翻译(名叫李永辉,系河北医科大学老师)英文名字是John(约翰)。2004年1月10日晚他打了两次电话(给我),19点至19点30分打了一次,22点又打了一次。第一次电话主要内容是希望我2004—2005年赛季到陕西队打球,工资是35000美元一个月;在第二天的比赛中能够帮助陕西队。我推托说“要看录像”,就把电话挂掉了。第二次电话的主要内容是希望我到陕西队所住的酒店(杭州佳海大酒店)来面谈。我说我要睡觉就把电话挂了。
我住在杭州的浙江国际大酒店1310房间(在体育场路),我把电话设置到免打扰状态,只有美国电话才能接通。1月10日,陕西队翻译第二次来电话时说这个电话内容是很秘密的,李总(陕西篮球俱乐部总经理李少华)让他保密,所以在打电话时跟饭店的接线员说这是美国来的电话。
第二天早上在训练场上(杭州黄龙体育中心体育馆),10点左右我队训练完,陕西队进来训练。(陕西队)翻译将(陕西篮球俱乐部)李总介绍给我。李总通过翻译告诉我,希望我在当天的比赛中放水,因为陕西队想进前八名。
2004年1月11日在杭州黄龙体育中心遇到李总时,李总说让我放水,并将一个信封放在我鞋里。我上车打开信封发现有600美元,就马上打电话给浙江队翻译,他马上赶到我所住饭店,我将600美元交给他,让他处理这件事。他向浙江篮球俱乐部总经理汇报了这件事。下午比赛完后,John(陕西队翻译)又打电话来,我没有与他通话就把电话放下了。
2004年1月11日11时,我给美国的经纪人(也是陕西队外援盖茨的经纪人,名叫查尔斯Charles Bonsignore)打电话,当时是电话留言,我将这件事发生的全过程告诉他,12时我再次给经纪人打电话,经纪人说这件事他已经知道了,他已经给约翰(John)打了电话,没通,他正等约翰(John)的回电。13点左右,经纪人给浙江队翻译打电话告诉他已知道这件事儿。
1月11日下午比赛时,陕西队另一个外援塞莱斯(SALLERS)在中场休息时跟我说陕西队在了解我的情况,说我是一个很好的队员。
春节前,在长沙打全明星赛(2004年1月18日)时我遇到了盖茨,盖茨说陕西队曾打电话给盖茨,让盖茨打电话给我送钱,当时盖茨拒绝了。
■ 陕西篮球俱乐部总经理李少华如是说
我听到这一消息都麻木了。当时就召集有关人员调查这件事儿,包括翻译。绝对没有这件事儿。翻译是个老师(指李永辉,系河北医科大学老师),再胆大也不敢,也没有时间搞这些事情。
■ 陕西队翻译李永辉如是说
我是从网上得到这个消息的,我感到非常震惊,非常气愤,我保留对外援诉讼的权利。我没给外援打过电话,也知道这个利害关系。在比赛的上半场和下半场之间,10点左右我没有见过外援,训练场交换的时候也没和外援说话,我敢和外援对质。
我认为必须给我一个说法。我作为一名党员和公民,也希望把这事搞清楚。
□ 本报记者 杨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