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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退出我就起诉 中国足协要拿起法律武器
大众网-齐鲁晚报
2004-10-28 07: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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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退出,我就起诉。周二上午,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来到 足协的迹象已经表明,足协已经为最坏可能做足准备。 足协某负责法律事务的资深人士并不否认总局政策法规司已密切 关注中国足坛,“阎世铎以前是政策法规司司长,自然不会忘了请老 东家。”他还向记者透露:“如果俱乐部擅自退出,那么,足协将考 虑起诉他们。”他说:“《中超联赛章程》是中国足协和几家俱乐部 共同签订的,参加方面必须遵守,尽管中超联赛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但这却不是俱乐部退出的理由。如果俱乐部以问题多为借口退出,必 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人士说:“众所周知,中超联赛已变成一项产业,包含着许多 因素。如:冠名、广告、电视转播等各种收入。一旦俱乐部纷纷退出, 对中国足协的打击是毁灭性的。足协必须诉诸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 减少损失,徐明等人提出的扩大私权等主张,我不认为无理,但这必 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超越了法律,恐怕只能自食其果。” 一旦走上法庭,中国政法大学郎佩娟教授明确指出:足协胜算大。 郎教授说:“徐明等人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这些毕竟是在职业 联赛中提出的,不管足协答不答应,他们都应坚持打完今年的联赛。 如果以足协不答应要求而执意退出,那么,他们违反《中超联赛章程》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会因你提的要求合理而减轻你的违约 责任,这是两码事!徐明等人至今没有拿出他们退出的法律依据。打 个比方,任何人不能以司法腐败而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决。另 一方面,如果俱乐部退出,不仅中国足协要告他,其他部门也要起诉 他们。以北京国安为例,现代集团买了三年的冠名权,人家能不让国 安退钱吗?电视转播、场地广告等也都是年初谈好,退出后也要赔偿 人家的损失。假球、黑哨、赌球、足协管理不力等均不是俱乐部退出 的法定理由。也就是说,其他相关部门只能要求俱乐部赔偿损失,而 不能要求中国足协赔偿损失,这一点,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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