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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与足协各行其道 三大分歧难弥合
大众网-齐鲁晚报
2004-11-11 09: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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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11月10日体育专电(蔡拥军贾文军)中超俱乐部投资人 第二次联席会议9日在广州番禺举行。北京国安、大连实德、深圳健 力宝、辽宁中誉、上海中远、青岛颐中和四川冠城7家俱乐部的投资 人或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果表明,部分投资人和足协各行其道, 导致二者间的分歧依旧存在,目前主要集中在财务状况公开、改革小 组成员构成和产权问题上。 分歧之一——公开财务而不是预算 虽然中国足协已经允诺要公布中超预算,但是在部分投资人看来 ,这离他们的要求相去甚远。深圳健力宝俱乐部董事张海说:“我们 几次提出公开财务状况,足协每一次都有理由推。我们要求公开的不 是预算,可能足协长期从事足球管理工作,对经济有一些陌生,才会 有这个结果。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具体的商务运作状况及财务状况,包 括截止到10月份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盈亏统计表等。” 大连实德集团总裁徐明说,希望中国足协能够接受这些要求,如 果不行,他们将提请审计和司法介入。 分歧之二——要12不要5+2 中国足协已经表示要成立中超改革工作小组,并提出了5+2方案, 但中超俱乐部投资人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超改革工作 小组成员构成及表决程序的建议》提出,12家中超足球俱乐部的投资 人或其代表都应当成为工作小组的成员,工作小组成立后,对于任何 方案的通过,都只能由12家俱乐部进行表决,而足协享有一票否决权 ,即最终决定权。 对于方案提出的中国足协一票否决权,辽宁中誉俱乐部总经理张 曙光表示,足协享有一票否决权,但是要否定一种东西,必须有依据, 相信中国足协不会滥用这种权力,如果滥用,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会 有自己的看法。 分歧之三——产权的蛋糕是否人人有份 联赛的产权及其它权利应该归属中国足协还是各参赛俱乐部,这 个问题在这次会议上并没有最终解决。与会各方认为,围绕中超联赛 产权、经营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产生重大分歧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对国 际足联章程第71条关于“联赛最初所有权”的表述有不同的理解。 从对产权问题的态度来看,与会各方在这次会议上的态度有所缓 和,但这并不能成为他们在此问题上偃旗息鼓的证据。相反,这些投 资人在等待合适的机会,而会议上形成的《关于组织专家研讨会为深 化中国足球改革进行理论准备的意见》,则表明他们在寻求更多的途 径来论证其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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