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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上书体育总局 请求督促更改中超改革小组
大众网-齐鲁晚报
2004-11-22 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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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20日,北京国安、大连实德、上海中远、青岛颐中、深圳健力宝、四川冠城、辽宁中誉七家俱乐部投资人致信国家体育总局领导,请求尽快研究他们的合理诉求,并督促中国足协更改中超改革小组,以明确和保障中超俱乐部投资人参予改革的主体地位及其合法权益。 七家俱乐部投资人在信中指出,在11月9日中超俱乐部投资人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就中超深化改革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及表决程序的问题,联合向中国足协提出书面建议:一、十二家中超足球俱乐部的投资人或其代表都应当成为中超改革工作小组的成员。二、工作小组中不论有多少名成员,都只能由十二家俱乐部享有表决权,而足协享有一票否决权,即最终决定权。 他们提出上述两项诉求的主要理由在于:第一,根据我国《宪法》和《公司法》中关于投资主体权益的规定以及根据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原则,所有中超俱乐部都理应具有对未来联赛改革方案发表意见的表达权和初始表决权。 第二,由于足协具有一票否决权和最终决定权,因此,实施上述两项措施,不但不会损害足协的领导地位,而且会有助于足协加强民主执政和科学执政,有助于提高各俱乐部参加改革设计和实施改革方案的积极性。 七俱乐部在信中最后强调,中国足协自接到上述建议书后,不与我们进行任何沟通,不作任何解释,依旧公布了原有小组构成方案。中国足协这种不讲法治,不讲民主和科学决策,政策水准和执政能力低下的官僚主义作风和霸王派头,是旧体制弊端的必然体现,它不但是中超职业联赛混乱无序和中国各级国家队全面溃败的根本原因,而且会给正在进行中的中国足球改革造成极大的危害,极有可能将其引入歧途。(宗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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