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闪送”贩毒 卖冰毒给微信好友 (/3)

2016年03月29日 07:37 来源:cfp

  用“闪送”这种不同于传统快递的“互联网+”新型快递运送毒品,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获利。今天上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男子李某在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

  据“闪送”官网介绍,“闪送”是为用户提供专人直送、限时送达的同城递送服务。客户只要通过微信、APP或闪送官网下单,系统就会把订单推送到客户周围的闪送员手机上,闪送员就近抢单,从取件到送达,只由唯一闪送员完成,平均送达时间在60分钟以内,实现即收即送。

  记者致电“闪送”客服,对方回答说,任何违禁品均可配送,在官网还可指定闪送员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但需要额外增加一些费用。记者上午叫“闪送”快递一瓶酒精,“闪送员”上门后,未查验即予以送达。专家表示,国家明文规定快递行业不可寄运违禁品,寄收快递时需要先打开包裹查验。新型快递公司也要遵守行业法规,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检方指控无业男通过“闪送”贩卖冰毒

  28岁的黑龙江籍男子李某,初中文化,无业,2015年11月15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检方指控,2015年11月15日晚上8时许,被告人李某在朝阳区运用“闪送”新型快递向张某出售并送达可疑淡黄色晶体1.6克,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收款。经鉴定,上述可疑淡黄色晶体检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

  李某当日被民警抓获归案,涉案毒品已被收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为牟取私利,向他人出售毒品,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被告人认罪称对不起儿子和父亲

  今天上午,在法警的押解下,身材微胖、上身穿蓝色白点T恤、下身穿灰色休闲裤的被告人李某走进法庭。他的妻子和父亲到庭旁听。

  在法庭上,李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据李某供述,他本人不吸毒,案发前曾在北京一家公司做保安,有3年的高血压病史。

  李某说,他以前用过“闪送”快递,通过网络下单非常快,几乎是24小时就能送到,下单时需要填写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电话以及地址,下单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给收货人发送取货密码,以防他人冒领,还挺方便的,“我当时是收了买家张某微信打过来的1200元钱。”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李某手中拿着悔过书,声音低沉、颤抖地说,“我自己已经意识到错误,在牢里每每想到满头白发的父亲和9岁的儿子,心里都止不住地难受。我辜负了家人对我的期望,对不起他们。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个机会,对我从轻判处。”

  法晚注意到,坐在旁听席上、早已哭花了眼妆的李某妻子抑制不住哭出声来,他满头白发的老父亲也忍不住抹起了眼泪。

  多次通过“闪送”卖冰毒给微信好友

  2015年11月15日晚上,民警接到举报后将李某抓获归案。

  据记者了解,此前李某在公安机关供述时表示,事发当晚8时许,他接到微信昵称为“Lily现代城”的一名女子的微信,问他方不方便,“我后来就问她怎么了?她说想玩两个‘东西’,这东西她没有明说,但指的就是冰毒,后来我就告诉她说过会儿打电话问问,这名女子让我快点。当时我手里正好有1.2克或1.3克的冰毒。”

  李某说,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她告诉女子说可以,并要价1200元。

  过了一会儿收到钱后,李某从网上叫了个“闪送”快递员,将提前准备好的毒品交给了自己的女朋友,让她下楼买鸡蛋时顺便将装着冰毒的烟盒拿下去交给闪送员。“她不知道我在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李某说,“大概是凌晨1点钟左右,民警将我从家中带走。我是案发前一个多月从陌陌上认识的这名女子,并加了微信好友。之前曾经见过一次面,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只知道她30多岁,身高约1.6米,体态偏瘦,住在朝阳区,从我这里买过四五次冰毒了,每次都是买半克左右,我都是通过‘闪送’卖给她的。”

  上午10时30分,此案休庭,未当庭宣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