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各种卑劣方式完成肮脏“原始积累”的贪官,如今正急于为自己的不义之财寻找“合适”的出路;
中国的那些贪官们已经从以前的“先敛钱再洗钱”,“进化”到现在的“边敛钱边洗钱”。只有重拳反击贪官洗钱,才能进一步有效地遏制上游的腐败犯罪
一群吸食民脂民膏的“吸血鬼”正在变形:
洗钱,正成为中国贪官最迫切的需求。他们要为自己的不义之财寻找“合适”的出路,他们更希望能够以一种堂而皇之的身份拥有这些财富,而不必像亡命海外的4000名贪官一样,惶惶不可终日。
改革开放20多年来,许多贪官已经以各种卑劣方式完成了肮脏的“资本原始积累”,如果再让他们把黑金洗白,他们将可能逃脱应有的惩罚。
关注洗钱,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
临阵磨枪术:贪内助的厕所构思
洗钱的定义有很多种,而贪官们的洗钱,就是用各种手段掩盖其非法所得的性质和来源,给这些财富寻找一件合法的外衣。
悬念大师希区柯克曾经评论说,罪犯实际上是一些相当笨的人,他们的动机也常常很简单、很俗气。大师的评论同样适用于相当多的贪官,他们的洗钱手法显得那么笨拙可笑,宛如儿戏。
戚火贵,早已伏法的海南巨贪,风云一时的东方市原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他贪婪无度,疯狂敛财,受贿187.6万,还和妻子符荣英共同拥有不明财产1100多万。这些非法财产居然相当于东方市全市一年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
检察部门接到举报进行调查时,刚开始才查实戚火贵收受他人13万元。然而做贼心虚,有“贪内助”之称的符荣英虽然已被监控,还是决定铤而走险,遥控洗钱。
1998年5月11日凌晨3点多钟,两位女办案人员发现符荣英躲进厕所一直没有动静,她们悄悄走到门前突然推门,只见符荣英蹲在浴缸旁边,一手握笔,一手拿纸,一脸惊惶。两人在符荣英毁掉这张纸前把它夺了下来。
信是写给某亲戚的,上面写着:“情况十分火急,请你们即刻到四行要台湾阿姨的电话号码及姓名……要她记住我们的姓名,并请她答应如下事情。只有这样才能救我们两人,求求她了。”然后就是符荣英精心设计的一问一答的台词:“如有人问她海南是否有存款?她答有。存多少?壹仟肆佰多万元人民币,港币有陆拾多万。是谁帮助你存放?是我姐姐的大媳妇。为什么你要给她帮你放?她人好,我对她信任……你为什么要把钱拿到海南存,准备投资吗?我是海南人,叶落归根,把一小部分放在海南,怎么用再说。你存的是定期还是活期?有定期有活期,有定期三年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厕所里构思的洗钱“作战部署”被截获,1000余万的不义之财浮出水面。终审戚火贵被判处死刑,符荣英被判有期徒刑16年。不过,虽然这种临阵磨枪的洗钱手法实在笨拙不堪,但如果戚氏夫妇早有预谋,事先埋下伏笔,案件的侦破无疑要走不少弯路。
洗钱不过就是给黑钱找个说法,起码要能够自圆其说,没有明显的破绽。可是现实生活中却有我们看不懂的咄咄怪事,比如:带病工作获奖百万——
7月22日上午,将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拉下水的“梁耀华走私集团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审的还有李纪周在广州的情妇、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李沙娜。据公诉机关指控,该走私集团共计偷逃税额5132万元,作为“特殊人物”的李沙娜,共从梁处获得现金人民币200万元、港币100万元,此外,李沙娜到香港定居后,梁给了她300万元港币买房。
庭审现场,当公诉人问李沙娜,梁耀华是否给过她钱时,李沙娜居然十分流畅地回答说:“给过。1995年10月份,我病了。梁耀华说我坚持带病工作,奖励了我100万元人民币。”
如此荒诞的理由,也许可以在世界洗钱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跨境操作术:成克杰的“标准动作”
洗钱,已经成为一门见不得阳光的产业。
跨国洗钱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洗钱作为一个术语,则在20世纪70年代才适用于法律领域。1957年,被称为现代有组织犯罪之父的黑手党头目Lucky Luciano、洗钱者Meyer Lansky以及有金融专业背景的Michele Sindona等人在意大利巴勒莫召集会议,此后跨国洗钱从分散的无组织行为逐步演变成具有专门分工的、有组织的行为。
2000年9月1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因受贿罪被执行死刑。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级干部中数额最大的受贿案件,也是新中国历史上因经济犯罪被处以极刑的职位最高的领导干部。
成克杰与情妇李平梦想利用手中的权柄,聚敛起一笔财富,然后双双翩然而去,混迹江湖。他在洗钱时相信专业分工的优势,做的是一套国际通用的“标准动作”。
专家这样分析成克杰的洗钱套路:
他与情妇李平将受贿所得4109万元交给了香港商人张静海,张再帮助其转款,为此成克杰付给张静海1150万元。洗钱的银行通常要收10%到15%的手续费,而对于成克杰这样的公职人员洗钱,按照惯例,银行由于承担更大风险,要另外加收25%左右的手续费。如此一来,成克杰的4000多万洗了半程,就变成了不到2000万。
其次,成克杰以李平的名义在香港注册一家空壳企业。这家公司纯属掩人耳目,但即使什么业务都不做,为了假戏真唱,不露马脚,还是需要伪造经营活动,请会计师做虚假账目,缴纳25%左右的企业所得税,40%的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近2000万资产又得缩水不少。
最后,成克杰还得想办法把“洗白”的钱转到自己指定的账户上,整个洗钱过程才算大功告成。实际上,成克杰并没有享用到煞费苦心“洗白”的钱,就已经被送上了断头台。
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广东开平支行近5亿美元资金被盗,支行3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相继失踪。调查发现,被盗资金大多通过在香港、澳门乃至拉斯维加斯成套路的洗钱程序,相当一部分已经耗损在途中,余款打入了许超凡等人在香港和加拿大的个人账户。
中国的资本外逃数量惊人。然而专家指出,资金出逃与洗钱并非同一概念,洗钱并非一定需要资本外逃,而资本外逃许多时候只是洗钱的一个环节而已。通过如今十分猖獗的地下钱庄,腐败分子可以用比较低廉的成本将资金转移到境外,但要完成洗钱的全过程,环节较为复杂,损耗相当惊人。如果我国司法机关通过国际合作破获洗钱案件,还要依据赃款分割协议进行分配,即使追回黑钱,常常不过是总额的三分之一左右。
敛洗并举术:丛福奎的“黑金公司”
中国的贪官已经从以前的“先敛钱再洗钱”,“进化”到现在的“边敛钱边洗钱”。
对于许多奸诈多疑的贪官来说,亲手接过一堆堆人民币是一幕可怕的场景。为了避免烫手和难堪,他们需要一个可以假撇清的“收款机”—— 一家“黑金公司”。
原河北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仕途可称得上一帆风顺,1968年参加工作,自1983年9月至1995年5月,历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副省长。1997年,丛福奎没有实现当省长的梦想,从此变得心灰意冷、意志消沉,还成天发牢骚。就在他精神空虚之时,“女气功大师”殷凤珍出现了。两人一拍即合,甚为“投缘”。从1998年起,丛福奎先后到全国各地求神拜佛,甚至两个春节都没有回家。
与此同时,丛福奎开始了疯狂敛财。由于索贿金额巨大,丛福奎想到了借公司洗钱。1998年,在丛福奎的一手操办下,殷凤军、殷凤珍兄妹俩在北京成立了龙吟公司。从表面上看,龙吟公司的董事长是殷凤珍,但真正的幕后老板却是丛福奎,这个公司实际上就是丛福奎自己的公司。丛福奎向许多老板索要巨额贿赂款,然后就打入龙吟公司的账上。如此一来,丛福奎的家里再也不会像许多贪官一样,堆着一叠叠的存折和现金。他以为如此洗钱就能摆脱干系,结果当然是枉费心机。
相比之下,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鹿崇友的伎俩更为拙劣。他的“黑金公司”居然把年迈的父母请了出来。鹿崇友的父亲已年近八旬,母亲七十多岁,却开起了“连云港市益友化工有限公司”,其父亲是“董事长”,母亲任“总经理”。实际上,谁都知道公司真正的后台老板就是鹿崇友,无论资金筹措,还是物资交易,都由鹿崇友幕后操纵。如此老迈之躯依旧“下海冲浪”,于情于理都难以解释,只能是欲盖弥彰,鹿崇友最终以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14年。
贪官们都信奉“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当他们拥有钱之后,才会明白钱不是万能的。比如,即使你移居国外,富可敌国,如果没有把黑金漂白,是难以进入当地主流社会的。
陈满雄和陈秋园夫妇在分别担任广东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和法人代表期间,通过某银行存汇科的同伙,先后51次将4.2亿元透支到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账户,构成1995年国内最大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
他们听到侦查的风声,立即卷款外逃到泰国清迈,买到泰国籍身份证,分别更名为苏·他春和威帕·颂斋。原本长相猥琐的陈满雄还做了一次彻底的整容手术,连皮肤都进行了漂白(以至于负责这起案件的中国国际刑警见到他时,竟不敢肯定他就是通缉犯)。但是,与漂白自己皮肤一样重要的,是漂白成捆的钱,而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公司。他们在自家名下办起多家商行,与此同时着手大胆添置豪华洋房和奔驰轿车,过上了令人艳羡的奢华生活。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陈氏夫妇的真实身份最终还是大白于天下,被押解回国接受审判。
黑金公司既是贪官们的“遮羞布”和“收款机”,也是他们的“洗钞机”。专家预测,越来越多的贪官会把触角投入服务企业,比如酒店、餐厅、咨询服务业,因为这些行业现金流通量大,资金周转快,定价标准有较大伸缩范围,适合于洗钱的需要。而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被洗钱者看重的行业会出现较大的不稳定,因为他们投资根本不是为了从中获利,而是清洗他们其他途径的非法所得。当这些行业不再适合洗钱的需要时,他们就会选择突然放弃,从而引起行业动荡。
筹码换金术:蓝甫的“逢赌必赢”
1993年9月,在马来西亚参赌:大赢39万马币,后换成13万美元,带回国交给岳父;
1996年2月,又到马来西亚参赌:大赢十几万马币;
1997年3月,去美国考察,在拉斯维加斯参赌,赢了近5万美元;
厦门和澳门首航开航仪式,到澳门参赌:大赢340多万港币,后换成43万美元交给岳父;
1997年去香港,在公海上的一条赌船上参赌:赢了13万港币。
1998年下半年,两次到澳门赌博:赢20多万元港币……
逢赌必赢,如有神助——“战绩”如此辉煌彪炳,此君一定会被全球赌场列入重点防范的名单。他的名字的确众所周知——蓝甫,厦门市原副市长。远华案刚刚浮出水面,中央专案组进驻厦门,做贼心虚的蓝甫于1999年12月20日仓皇出逃澳大利亚,一个月后才姗姗归案。问起蓝甫的不明财产和他在境外违纪参赌的情况,他大言不惭地列出了上述的“战绩”清单。
办案人员把蓝甫的这些交代粗略相加,着实吓了一跳:几年之内,他通过赌博赚到的钱多达65万美元外加33万港币!世界各地的赌场几乎成了蓝甫的“摇米机”。
然而一些已经到案、曾经陪同蓝甫参赌的人,他们的供述却与蓝甫的“交代”大相径庭。厦门某机关工作人员供称,他三次陪蓝甫到澳门赌博,蓝甫一次未赢。另一位公司经理供称,1998年他两次陪蓝甫在澳门和澳大利亚赌博,蓝甫将别人提供的赌资全部输掉。曾为蓝甫提供过赌博筹码的两位港商也供称,他们曾陪蓝甫到澳门赌博,并为他提供赌资,没想到蓝甫全部输掉,铩羽而归……
原来,着力渲染的赌战风云,不过是贪官蓝甫为自己洗钱的一种说辞而已。两害相权取其轻,尽管参赌同样是违纪行为,但如果能够以此为黑金找到来由,洗脱自己要杀头的受贿罪名,违纪也就无足轻重了——这就是蓝甫的如意算盘!
实际上,赌场是最传统的洗钱场所。早期黑手党的毒品买卖大都是现金交易,钱上通常沾有白粉,一旦被警察抓住难以脱罪。黑手党成员就携带现金去赌场换成筹码,一旦输掉差不多30%的钱,就把剩下的筹码换回现金,顺理成章地把脏钱变成“干净”的收入。
如今打算通过赌场洗钱的贪官,依然大有人在。据业内人士提供的数据,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今天,来自亚洲的赌客是唯一呈增长趋势的。这些人大多是利用不正当手段掠夺了大量财富的贪污腐败分子。在赌城拉斯维加斯,来自中国大陆的大佬已取代日本和台湾的豪客成为新贵,一夜之间输掉几千万美元的大有人在。据澳门的博彩业统计,2001年,中国大陆赌客在澳门输掉的赌金为25.9亿美元;中国农历春节期间,中国大陆的几名豪赌客一夜之间就在牌桌上输掉了2000万美元。
一般来说,人们只注意到这些人在不停地输钱,而不会想到其中还有洗钱的可能。相对于标准洗钱模式中的大量损耗,赌场洗钱的风险常常会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一个人拿着1000万的筹码进场,输掉100万后离场,要求赌场把剩下的900万打进他的账户,他已经为将来可能的追查设置了障碍。试想,如果蓝甫真的在赌场上赢过巨资,他的巨额来源不明的资产就找到了最起码的掩护。
有关专家指出,与现实生活中的赌场相比,网上赌场已经成为洗钱的安全天堂,对于国际反洗钱战争的危害更大。据有关初步估算,每年通过数百个赌博网站清洗的“黑钱”数额大约在6000亿至15000亿美元之间。即使按照这个估算数字的下限,也已经相当于西班牙一年的国民生产总值!
这些赌博网站总部大多设在有“逃税天堂”之称的加勒比地区。许多网站根本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遵守国际赌场的游戏规则,他们甚至不会查问客户的身份资料。许多犯罪集团把钱款打进在这些赌博网站开设的账户后,一般先象征性地赌上一两次,然后就马上通知网站说:“我不想再玩了”,要求网站把自己户头里的钱以网站的名义开出一张支票退回来。于是,一笔笔数额巨大的“黑钱”便轻而易举地“洗白”了!
如果一个受到怀疑的官员拿出这样一张支票来说明财产来源,我们该怎么办?这已经是一个十分严峻的现实问题!
黑金变绿术:“海外窗口”的乾坤挪移
贪官们要把黑金洗白,更要把黑金洗“绿”——一旦资金流出国外,当地政府一般不会有多少积极性对流入的外资刨根问底,追究来源。
于是,将资金直接留在海外,是贪官们找到的洗钱“捷径”。有的贪官在境外银行直接建有个人账户。一些中资公司在海外账户里非法持有的外汇,远远高于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所掌握的数额。各地在海外的不少“窗口公司”,实际上有的就是洗钱通道;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已经演变为国内腐败团伙的洗钱中心。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在美国的国有公司不少亏损,但其中有些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亲属却在几年内成了富翁,成为“投资移民”。近年来,许多中资外贸企业宣布破产前,部分资产和利润早已被转移到境外,落到私人名下。
由于“山高皇帝远”,缺少严格有效的监控,一些中资企业海外分支机构的敛财手段近于疯狂。据称,美国房地产业人士曾经注意到一个可怕的现象,中资公司人员为了个人取得巨额回扣或其他好处,经常操纵公司以高出市场价20%至100%的价格在美国购置房地产或企业,甚至明知是一堆垃圾,也会买进不少根本无法保值的破败房地产或濒临倒闭的企业。同时,美国期货交易业内人士也反映,不少中资企业以巨资投入期货交易,是赢是输毫不在意,因为即使亏损,也能以经营亏损向中国的主管部门报账,而个人则可通过期货交易人私下分得交易手续费。这些黑金只要在当时得到关键的“内部人”的默认,立马就能够“除黑泛白”——当然这样的“默认”也要付出代价。
大陆的境外投资一直有“碰不拢”的两本账。比如,截至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政府统计中国在澳投资存量为19.56亿澳元,约合14.31亿美元,而中国的统计数字仅3.26亿美元。新加坡政府统计的中国投资企业数为150家,而中国的统计仅为48家。美国商务部统计的中国在美投资的企业逾1000家,而中国的统计仅为218家。数字相差如此悬殊,恐怕不仅仅是统计口径上的差异,而是反映了一个基本事实:在中国的对外投资中,有大量投资处于官方管理之外。
近年来国内企业一度掀起对外投资热潮,相当一部分国企的法人代表假借对外投资、合资的名义,将国有资产转移到境外,再通过各种不可告人的渠道,将其变为私人财产。有的国企经营者或管理者在和外资企业及境外企业交易时,与外方相互串通,低估国有资产价值,隐瞒、截留境外投资收益,把一笔笔绿色的美元注入自己的账户。
程三昌,是号称“内陆特区”的河南省改革前沿地区漯河市的市委书记,59岁时被任命为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豫港公司的董事长。上任不过一年多,他轻而易举地转走了公司账上仅存的几百万港元,然后在2001年5月,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和情妇定居新西兰。事后有关部门的调查发现,程通过各种途径转往国外的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早在主政漯河期间,就开始了资金的“乾坤大挪移”。
黑金绿了会更安全,一些贪官其实早就掌握了其中的诀窍。他们不要家里堆成金山银山,常常要求行贿方直接将黑钱打入海外的个人秘密账号。
原深圳市计划局财贸处处长王建业权倾一方,1993年东窗事发之前,他在深圳已经“牛”到上街几乎可以不必带钱的程度——因为无论走到哪儿都有人抢着为他付账。一次王建业请一个内地来的老同学吃饭,结账时酒楼小姐交给他一张名片,称此人已经替他买单了。王建业拿着名片想了半天,也想不起来究竟是谁。
许多贪官都经历过类似“不必带钱”的“境界”。在国内,在他们各自的“地界”,钱已经失去了它的真实性,他们看重的是海外账户上的数字。深圳市某建材公司业务部经理黄某,在王建业荣升处长后申请免税钢材进口指标,王略一点拨,黄心领神会,3天之内用人民币230多万元买了40万美元,汇到了王建业指定的境外账户上。短短一年半时间内,王建业索贿受贿人民币630多万元,美金78万多元,完全做到了“日进万金”,成为建国直到1993年金额最大的受贿犯。
新民周刊(总第19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