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郑雪芳停止了游丝般的呼吸,定向斜视的眼睛不再眨动,苍白的嘴唇不再轻颤——一切细微的动作都不会再有了,她终于完全松弛——在产下一个1.7公斤的男孩89天之后,这个业已丧失意识的年轻女子终于将一颗不安跳动的心放下了。
这一天,是2001年12月16日。她的离去,直接导致了男孩的父亲,她的未婚夫钟晓安在重审中被加刑半年;同时,让“亲家变冤家”的两个家庭在矛盾日益激化的路上不至再往前走。
被巨额医疗费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亲人们,得以在悲恸过后,收拾各自“被伤透的心”——以浙南小镇居民惯常的不声不响的方式。
7月16至17日,记者在浙江省瑞安市——一个隶属于温州、近几年经济迅猛发展的飞云江畔的县级市,一站一站走访了共同缔造往事的人物,串起一个接一个的“偶然”。
“那一瞬间,我的命运完全改变”
郑雪芳与钟晓安都是瑞安塘下镇人,初中时同年级,1999年经钟的表哥提亲公开了恋爱关系。两家父母也相交甚好,“原先像朋友一样”,钟晓安的父亲钟金良说。
据当地人说,郑雪芳白净清秀,算是一个出众的女孩子,而钟晓安个子虽不高,但也长得精神。当时,他已在韩田村飞凤中路租了一间民房,开了一家线切割加工场,自己做老板并带了三个徒弟。2001年2月,两人订婚后搬住一处。当地人常看到钟晓安开着那辆本田王摩托车,带着郑雪芳一起到工场上班。像当地的许多摩托车一样,钟晓安没有上牌。
2001年5月4日,郑因“前天坐车后,出现反复呕吐和轻度头晕”到塘下中心卫生院就诊,被诊断为早孕。记者注意到,在病历婚史一栏,写的是“已婚”。
按当地风俗,“毛脚”应该在农历四月节送些礼品孝敬女方长辈,钟晓安也不例外,尤其郑雪芳挺孝顺,曾经负担娘家的主要经济来源。5月14日,农历四月廿二,两人准备了一马夹袋蝤蠓(蟹的一种,较昂贵),一马夹袋水果和一箱方便面回郑家。据钟晓安说,那天工场较忙,考虑到郑雪芳已有两个多月的身孕,他便让郑先坐三轮车回去,自己等忙完手头的事情再去岳父母家。
“她要我开(摩托)车送她过去,我说你已经怀孕了,坐三轮车过去好点。她说这样太浪费。”钟晓安说。当晚6点半左右,钟晓安骑车载着未婚妻,从塘下镇韩田村驶往鲍田鲍六村。“她手里拿着两袋东西,怀里抱着一箱方便面,因为穿裙子不方便,侧身坐在(摩托)车上。”
刚过鲍三村东裕新桥,突然,郑雪芳从摩托车的后座滑落。“我开始都不知道她掉下去了”,钟晓安说,“没想到,就是那一瞬间,我整个的命运都改变了。”
他先将女友就近送到鲍田卫生院,医生认为情况严重,建议转瑞安市人民医院。该院急诊科主任蔡锋泉回忆,送至急诊室时是7点多,病人瞳孔已经散大,仅有叹气样呼吸,是典型的特重型颅脑损伤。当时脑外科值班的一唤(指24小时值班的医生)二唤(指处理重症病人的待命医生)都认为没希望了,按照职业习惯,他们劝钟晓安“回去吧”。
“如果那天我不去,后面的事都没了”
当郑雪芳被送到瑞安市人民医院时,该院的脑外科副主任蒋聚洪正坐在理发店剃头。他是该院有名的“一把刀”,当天休息。头剃一半,手机狂响。五个本院科主任来电催他去医院看一个脑外伤女病人。他想,家属倒是费很大力气托了不少关系,便催理发师:“快点,我也要去给人剃头了。”
蒋聚洪在黑压压的一群人中看到了那个不停在说“一定要救,死也要救”的家属钟晓安。“他抓住我的手,握得很紧。我跟他解释,希望几乎为零,他问‘再好一点呢’,我说‘最好就是植物人’,这句话我记得很牢。”
蒋聚洪看见平躺着的郑雪芳时“动了恻隐之心。”“她很白,很安详的样子。我当时想,才23岁,”蒋忽然说,“如果那天我不去,也许后面的事都没了。”
当晚8:30,蒋聚洪站到了手术台上。
开颅。大脑好像豆腐一样散开了。撞击在后枕部,是颅脑损伤中最严重也是最致命的对冲伤。冲撞引起一系列病理反应,譬如脑肿胀,大面积出血,大片脑死亡。惟一的亮点是,脑肿胀的程度没有预想的那么糟。
当晚11时,郑的父母赶到,与钟晓安一起在手术室外苦苦等候。
手术持续5个小时。下了手术台的郑雪芳连接着呼吸机和输液器被推进了重症监护室,她必须依靠这些来维持生命迹象。用医学术语描述,她进入了慢性迁延性昏迷状态,用通俗的话来说,她成了植物人。
术后一周,郑雪芳有了微弱的呼吸,这意味着她脑干的部分功能恢复了,治疗又现一线曙光。她的眼睛总是圆睁着斜视左方(医学上称定向斜视),眼皮能眨,眼球偶有活动,嘴唇也能轻微颤动,除此之外,一切不能自理,靠两家人轮流看护和清洗,钟晓安此间的表现也令医生护士印象深刻。
“我每次进来,总看到他深情地拉着她的手,跟她在说什么。事实上,她听不到的。我看看,也蛮感动的。”重症监护室的一位护士说。
“那段时间他几乎像我的影子,每天跟得很紧。我每天多少跟他讲一些有关脑外科的医学知识,他也很主动去学。连我给实习医生讲课,他也在旁边听,我也不好赶他走。有时,他就跟着你,也不说话。”蒋聚洪在医院呆了十多年,“什么样的家属没见过?真的假的还是看得出来的。”他认为,在最初的阶段,钟晓安是全心全意的,因为他坚信未婚妻会醒来。但随着医学知识的丰富和对病情理解的加深,这种坚信开始动摇。
“要不要这个孩子?”
一个月后,郑雪芳由重症监护室转入脑外科病房。此时,钟晓安悄悄告诉蒋聚洪:郑雪芳有孕在身。“这种情况从未碰到过,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这个小孩到底要不要。”
蒋聚洪认为,从医学角度讲,中止妊娠比较好。理由有两点:一是母体本身的能量和营养全依赖输液维持,妊娠无疑会加重其负担;二是在手术和重症监护的过程中,因为不知道郑已怀孕,用过许多很重的药,尽管后来的治疗改用基本药物,但诱发胎儿畸形的因素已经存在。为慎重起见,医院专门邀请温州市医院的脑外科主任瞿宣兴两次会诊,瞿亦持相同观点。
开始,两家态度比较一致,都同意流产。但恰好妇产科主任曹华妹当时出差,这个手术就被暂时搁了下来。“如果妇产科当时果断地把手术做掉,也许事情又是另外一种结果了。”
此时是郑雪芳入院一个月左右,医药费已用去12万元,其中钟晓安支付了7.8万元。据了解,钟、郑两家经济条件在当地属于中下,钟晓安当时10万元的积蓄也快见底了,而郑家原本就依靠女儿支撑,没有多少家底,因此,双方家庭都开始感到压力的沉重。而此时,也恰是钟晓安终于明白“雪芳再也醒不过来”的转折点。
“这等于把钱白白投到水里。”周围有亲戚朋友这样说,也有人劝他为自己的将来考虑。蒋聚洪看出来,钟晓安对这个治疗,有点放弃的意思。“他曾说过,钱一天天扔进去,最后可能是人财两空,不如早点回去算了。”
郑雪芳的母亲敏感地发现准女婿来得少了,“进来呆了一分钟就出去了。”郑的父母对钟的言辞开始有分量起来,钟晓安说:“他们见到我,总是要我拿钱,要么就哭,就骂,我心里……”积蓄用光之后,他希望岳父母能暂时垫付,待他去工作挣还。但在郑家父母的眼里,“这孩子说得蛮好,做得不好。”据他们说,有一次,钟晓安明明打了1万元医药费进去,却对他们说是2万元,林林总总,让他们不再相信这个“半子”。郑家亲友开始纷纷出主意,以防钟“逃掉”,商量的结果是:报案。
此时,郑雪芳腹中的胎儿已经5个月大了,流与不流的问题,到了必须作出决定的时候。郑雪芳的父母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有了变化,他们表示,希望把孩子生下来。“流产对郑雪芳也意味着有生命危险。”妇产科医生的这句话是郑家坚持生下孩子的理由。钟晓安当时虽然表示“一切以雪芳为重”,但心里已认定,郑雪芳的家人之所以在他积蓄快用光的时候去报案,是因为看到他没钱了,怕他逃避责任。
郑雪芳的舅公承认,让这个孩子出生是怕“钟晓安不认账”。“当时我动员他们把小孩搞掉,可她(郑母)不同意。她说订婚没有法律保障,这个小孩就是证据。”
与此同时,郑雪芳的医药费开始出现欠费。
“如果报案的是钟晓安”
2001年7月13日,钟晓安和他的父母到医院又交了2.8万元医药费,然后在病房里陪护。此时,同室病友告诉他们:“郑家已把你们晓安告到交警中队了!”一家人愤然离去。“他们这样做,就是不认这门亲戚了。”钟金良说。从此,在医院许多人眼里,钟晓安“后来逃掉了”。
2001年7月9日,郑雪芳的父亲郑胜光以交通肇事的名义将钟晓安告到了塘下镇交警中队。他在举报材料上这样写道:“钟晓安属事故直接责任人,事发后对受害人抢救不主动不得力,在医疗经费上拖拖拉拉,在12万元医疗费中,只支付了7.8万元,我方要求追究肇事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对事故的责任,钟家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郑雪芳是因为妊娠反应从后座滑落的,而且,与她当天的侧身坐姿和怀抱许多东西都有关系。钟金良强调,当时有人看到,钟晓安车速并不快,也没有撞车或翻车。
7月17日,由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彭永昌带路,记者来到了事发现场。东裕新桥是一座长约七八米、宽约四五米的水泥桥,几乎没有坡度,与路面平行,桥面也很平坦。彭永昌是第一个赶到事发现场的,他证实,确实没有翻车。
那么,钟晓安当时为什么不报案呢?“总是先救人要紧呀。”钟金良说。至于后来也未报警,钟金良说,儿子曾向岳父提过,因对方说“自家人,报什么案”而作罢(该说法未经证实)。郑雪芳的舅公说:“为什么现在要报呢,就是他不诚心。
交警彭永昌在接手这个案子的前三天里两头跑。他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不管谁输了,我心里都不是滋味。”2001年9月5日,瑞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责任认定:钟晓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应负全部责任。
2001年9月14日,钟晓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10月底,法院开庭审理。据说,在庭审过程中,钟晓安多次泣不成声。
同年11月,一审判决下达:一、被告人钟晓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原告人郑雪芳遭受的经济损失共计38万多元,由被告人钟晓安予以赔偿,扣除先前已支付的11万元。钟晓安对是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提出异议,上诉温州市中院。
7月16日,记者见到了经手此案的一审法官李斌。据说,他在判决后曾向朋友表示真是“感慨万千”,但面对记者,他因职业性的谨慎无法展开这些感慨。但当记者问:“如果当初钟晓安报了案,结果会怎样?”他明确答复:“钟晓安一定不会负全责。”
记者问:“媒体公布判决结果后,老百姓普遍认为判重了,你怎么看?”李斌说,确有外地法院打电话来质疑量刑尺度。但因为当地摩托车多,上牌少,戴头盔驾驶者少,交通事故比较频繁,为警示起见,作此量刑,且当地一向从重处理交通肇事案。从而钟金良却认为判决结果与原告律师在当地的声望有关:“他是跟法官一起从边门里出来的,而我们的律师是从门口进来的。”与李斌的交谈让记者颇觉意犹未尽。
孩子来了母亲去了
纷纷扰扰中,郑雪芳始终沉默无语。她以长久不变的睡姿被定格在那张病床上,斜斜望向她的亲人们。但那目光没有表情,没有停留,它们像是茫然地折回,又像深深地穿透。
9月15日左右,护士发现一向安静的郑雪芳突然烦躁起来,意识到可能有早产倾向。小儿科医生也发现,婴儿在母体内已有窘迫表现。9月18日上午,郑雪芳出现腹部肌肉收缩,妇产科医师会诊后认为:怀孕近8个月,出现宫缩临产特征,但除了是植物人的特殊因素以外,病人骨盆因车祸出现畸形,不适合自然分娩。与家属商量后决定施行剖腹产。
9月19日凌晨2时30分,郑雪芳生下一个体重仅1700克的男婴。记者找到了当时做手术的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鲍芸芸,她说:“虽然孩子很小,像小猫那么大,但听到他哇的一声哭出来,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据小儿科副主任金国信回忆,当时新生儿评分仅为2分,而且出现重度窒息,在保温箱内呆了30天才转危为安。
9月25日,关押在看守所的钟晓安才从当地报纸上得知自己做了父亲。“当时看到的标题是‘植物人当了妈妈’,我不在她身边,也没抱一抱孩子。”钟晓安当时泪流满面。
今年3月6日,钟晓安的上诉有了回音。温州市中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但命运又开了一次玩笑。在此期间,郑雪芳去世了。
7月17日清早,当记者来到塘下镇繁星西路103号郑雪芳家时,一个温州地区典型的家庭作坊已经开工。营业执照上写着“生产标准件”,一楼二楼堆满长条铁块,郑胜光正在操作一台线切割机床——这也是原来钟晓安与郑雪芳经营的事业。
郑胜光寡言,眼神中透露出不安和拒绝。因为无法支付医药费,郑雪芳后期不再接受静脉滴注——按照医院制度,欠费过多,护士领不出药;后来,因为交不出住院费,她搬回了家;没多久,她死了。
在到郑家之前,谁都说不清郑雪芳死于哪天。问郑胜光,他用方言说“不记得了”,但忽然又说“十一月初二”,经人翻译,才知是阴历。他记得的,只有他们会记。在他冷淡的表情后面,有着怎样的伤痛?
郑雪芳有一个姐姐、两个妹妹。记者看到一个妹妹,她正在一堆铁碇里工作,眼镜没能掩住她红红的眼睛。像姐姐一样,她双手雪白,但指甲里有黑黑的油污。同去的警员悄悄告诉记者,这种活在当地,一般女孩子都不会要干的,可见她家确实很困难。
当我们与郑母交谈时,她过来了。当我们翻开相册看郑雪芳从前的朦胧照时,她又走开了。
郑雪芳的去世直接导致重审的走向。4月4日,重审结果为:判处钟晓安有期徒刑一年半,赔偿郑家费用32万元。钟晓安不服,继续上诉。记者采访时,二审结果还未下达。
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