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凉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乔兢凯狱中猝死案”中被检察机关指控犯玩忽职守罪的两名警察,并依法判处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1年2月16日,武威市凉州区青年乔兢凯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凉州区公安局看守所,看守所警察裴某将乔临时收押在由其负责管理的二中队211室。次日8时许,裴将乔调押到二监区222室,在押犯沈兴泽给乔理完发让其打扫卫生时遭乔拒绝,双方发生纠纷撕拉,当班的裴某知情后又将乔调到252室。乔在252室被在押犯曹云江、张龙等人乘监管空隙无辜殴打。当天下午3时许,裴某组织二中队全体在押犯学习时,对乔兢凯讲了一些难听的话。在押人犯唱歌时,裴有事离去,在押犯梁锦、张龙等多人对乔拳打脚踢。2月18日至25日,乔因毒瘾发作,多次发生大小便失禁现象,遭张龙、曹云江等人多次殴打。裴、董二位管理者当班时虽然观察到乔精神不振、饮食不佳,却轻信狱医“犯毒瘾”的说法,未对乔的伤情做进一步检查。犯人张龙也曾向监管警察董某反映乔经常犯烟瘾,怕252室其他在押犯年龄小不好管理,董、裴商议后将乔调到231室。2月26日下午收号后,231室犯人梁锦以乔伸腿挡了路为由在乔的颈、胸、腹部和腿上拳打脚踢,还将乔后脑部在墙上反复碰撞,董某未发现这种情况。2月27日早,裴某发现乔躺在号室地上不能进食,认为乔仍在犯毒瘾。当天下午、晚上,罪犯梁锦、马德胜、王尧年等找借口殴打乔兢凯,还持缝衣针戳、刺和用点燃的烟头烫乔的肌肤,导致乔身心备受伤害。裴、董二人当班时对此情况未引起足够重视,乔兢凯于2月28日早晨病危,虽急送医院救治,终因抢救无效于3月1日中午12时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他人使用钝器打击头部或头部被动撞击接触面较大的钝性物体导致左侧硬膜下血肿、小脑扁桃体疝形成,因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其体表多处多种损伤对其最终死亡起重要促进作用。
法院认为,裴某、董某在看守所负责犯罪嫌疑人羁押监管工作期间,发现本案被害人乔兢凯的身体状况及精神情绪出现异常时,虽让狱医进行过检查,但警惕性不高,轻信他人的反映,对被害人在关押期间遭到同号室其他人犯乘着监所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监管的间隔空隙进行多次欺辱殴打和酷刑虐待行为不做细致观察和深入调查。裴、董二人违反看守所制度,没有尽到全责,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董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张湖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