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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车穿越涵洞撞死  
  2002-10-30 08:05:50

  本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小卓 记者 乔建)城阳区一农民驾车穿越胶济铁路一涵洞时,头部磕在仅有1.5米高的涵洞横梁上身亡。近日,城阳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死者应负有主要责任。
  2001年1月13日下午,李某驾驶农用三轮车途经胶济铁路一涵洞时,不慎头部磕撞在了涵洞的横梁上死亡。其家属遂向济南铁路局青岛分局索赔医疗费等各种费用38917.02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涵洞是用来排水之用,而非人行通道,李某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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