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刘女士将某影楼起诉到西城法院。刘女士说,她在该影楼照过一次不成功的婚纱照,对方答应补照,等她离婚后要求退款时,影楼还是要求她找人来补照。
刘女士在起诉书中称,去年10月,她曾到该影楼交1688元拍婚纱照。半个月后,刘女士看照片小样时感到不满意,要求退款。影楼承诺可以重新提供拍摄服务,直到刘女士满意为止。后来刘女士与前夫的婚姻关系出现危机,没有去补照。今年9月,刘女士离婚,等她到影楼要求返还1688元照相款时,遭到影楼拒绝。据刘女士的代理人高先生介绍,影楼对刘女士这样答复:“谁来补照都行,就是不能退款。”刘女士说,她因离婚这一不可抗原因,已无法再补照,只能要求解除拍摄合同。
记者就此事向该影楼核实,但影楼称他们尚不知道被起诉一事。据了解,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孰是孰非,还得等法院的最终判决。(赵中鹏 胡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