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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今日说法》启发 11岁女孩带父母打赢官司  
  2002-11-27 14:05:41

  一名11岁女孩受到意外伤害,成了八级伤残。在索赔问题上,当她的父母退让妥协时,看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而受到启发的女孩却不信邪,她勇敢地带领父母走上法庭,最终打赢了官司。

  据湖北日报报道,这名女孩是湖北老河口市仙人渡镇崔营村的谭丽。去年8月30日下午,她骑自行车经过一乡间小路,同村村民舒群辉甩绳子刹板车,甩出的绳子恰好套在谭丽脖子上,将谭丽从自行车上拉了下来,谭丽脖子被勒出血,并偏往一侧。

  谭丽的母亲带她到村卫生室和当地医院治疗,没查出大伤。然而,今年2月初,谭丽却偏瘫了,襄樊市中心医院确诊为寰枢关节脱胎换骨位。5月10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作出医学鉴定:谭丽已是八级伤残,活动将受到一定限制。

  此间,谭丽家人多次找舒群辉,要求他承担1万余元的医疗费等费用。但舒群辉仅掏了100多元。

  谭丽对爸爸谭国清、妈妈刘玉杰说:“你们别找他了,干脆到法院告他。”谭国清、刘玉杰夫妇都是快40岁的人了,还没打过官司。再说,乡里乡亲的,一打官司不就成仇人了吗?于是,他们提出让舒群辉拿一半医疗费,这事就算了结了。

  谭丽的外公也说:“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法院是有理无钱莫进去,你知道吗?我这一辈子遇到多少麻烦事,哪打过官司?”

  谭丽不信,她说:“我看了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打官司就是讲理,有理还怕他不付钱?”

  今年7月,谭丽和她的父母一起将舒群辉告上法庭,要求舒群辉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共计33771.40元。

  本月6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决,舒群辉虽不是故意致谭丽伤残,但其过失行为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赔偿谭丽各项损失共25849.84元。(陈春林等 )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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