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女由于遭到调戏,竟然用电话线勒死了挑逗她的壮汉。虽然她在法律上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是法院从轻量刑,判处其13年徒刑。
据羊城晚报报道,被告人马悦,女,1981年9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今年5月11日晚,她在珠海宾馆门前的电话亭遭到被害人卢建华挑逗,一怒之下用电话线勒脖子的手段杀害了卢建华。
昨天下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马悦在被害人卢建华仅对其进行挑逗时即采取用电话线勒脖子的手段杀害卢建华,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害人卢建华在本案中有过错,对被告人马悦在量刑上从轻处罚,依法判处马悦有期徒刑13年,并承担民事赔偿8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