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子案件”对簿公堂巨额索赔引发争议
随着法官的一声槌响,轰动全国的吉林省通化市“串子案件”一审开庭审理结束。法院对两个“家庭”共6名原告以侵权为案由起诉通化市人民医院的案件,分四次分案开庭审理。目前,庭审阶段告一段落,四次共计360多万元的巨额诉讼请求成为庭内外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7日下午,孙华东受孙超委托代理,就孙超出生后在医院被抱错一事,状告通化市人民医院。在诉讼请求中,孙超除要求医院向自己赔礼道歉外,还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赔偿自己赡养费20万元。22岁的孙超是江南大学大三学生,因学校较远,无法参加开庭。
昨天专程从长春赶回通化的吉林大学计算机系学生赵达今天上午出庭,他在庭审过程中向通化市人民医院提出100万元的赔偿要求。在此之前,赵达的养父母赵盛强夫妇、孙超的养父母孙华东夫妇分别于12月5日和6日,就两家孩子被抱错一事与通化市人民医院对簿公堂。其中赵盛强夫妇要求医院承担赵达抚养费18.5万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50万元,以及在寻子和赵达寻亲过程中的各种花销费用4.5万元;孙华东夫妇要求医院承担22年抚养医院交给自己的非亲生子孙超的抚育费18.5万元,赔偿夫妻俩精神损失费120万元。
法庭在审理中查明,1981年10月29日,赵盛强妻子宫克在通化市人民医院产下一男婴,按院方规定,男婴放在婴儿室看护,三天后再将婴儿抱回,赵盛强夫妇给抱回的男婴起名赵达。2001年3月,由于一次偶然事件,赵盛强夫妇发现赵达并非亲生儿子,随后对亲子进行寻找。今年1月底,经过辽宁省公安厅做DNA亲子鉴定,赵达与赵盛强夫妇没有血缘关系,而当年与宫克在同一个产房的李爱野的“儿子”孙超却是赵氏夫妇的亲生儿子,而赵达与孙超养父母孙华东、李爱野却没有血缘关系,从而引发“串子”事件。尽管经过多方寻找,赵达的亲生父母及孙华东夫妇的亲生儿子至今没有下落。6原告一致认为,今天出现的情况都是由于通化市人民医院有关人员不负责任而造成的。今年夏天,“两家”6口人以侵权为案由起诉通化市人民医院,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受理了案件。
巨额索赔成为庭内外双方争议的焦点。四次庭审过程中,被告法定代表人通化市人民医院院长侯晓峰没有出庭,代之以院党委副书记郭瑞霞,修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洪利代理此案。谭洪利答辩认为:一,法院在未查明是非责任前,对6名原告的精神赔偿费暂不予以赔偿;二、《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赵盛强夫妇和孙华东夫妇要求的37万元的赔偿抚养费于法无据;三、《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目前孙超又没有同养父母解除现在关系,因此要求医院承担的赡养父母费用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6名原告都认为,事实后果已经造成,要求精神赔偿理所应当,是否查清事件原因是医院内部的事情。对于抚养费问题,孙华东说,收养是在自己知道孩子不是亲生的情况下后养大的过程,目前情形并不符合收养的概念,整个错误是由于医院管理不善造成,虽然身为养父母,但抚养费用应该由院方承担。谈到赡养费赔偿问题时,孙超通过委托代理人孙华东表示,每人都有一对父母,可由于医院造成自己同时拥有两个“父母”,赡养也是双重的,因此多出的赡养费用应该由院方承担。
在庭审期间,通化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郭瑞霞认为,300多万元的诉讼标的额应该考虑到通化市实际情况,她还称,侯晓峰院长没有出庭的原因是他正同国外谈判准备贷款引进一批进口设备。长期以来,医院高度重视此事,不但协助找到一些老医生、老护士进行调查,而且在以后的工作中引以为戒,加强管理。虽然案件处于庭审阶段,但只要法院和对方当事人有需要,医院仍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通化市东昌区法院有关领导表示,这起案件案情前所未有,索要的赔偿金额也十分巨大,法院高度重视,选派4位精干的主审法官分别审理。
庭审结束后,孙华东说,自今年6月份立案以来,案件终于开庭了,自己还是挺欣慰的,但是对于医院方面的态度并不满意,如果一审结果不能说服自己,他会继续上诉。赵盛强则表示已同孙华东达成共识,如果案件到了二审,他们可能把所有赔偿费用提高一倍。
远在江苏省无锡市江南大学的孙超今天同养父孙华东通了电话,并得知了今天的庭审情况。对于赔偿金问题,孙超说6个人的赔偿金加起来360万元,这在当前社会情况下不算多,这件事情足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是多少钱也换不来的。此外,自己已经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未来自己的事情自己会解决。他同时也希望国家健全相关法规,从而在以后再遇到此类案件时能够有法可依。
由于双方在焦点问题上各执己见,很难达成一致,四次庭审暂时休庭,有关争议待合议庭合议后再行宣判。在四次庭审期间,都有近百位群众旁听了庭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