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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被撞扣车辆“有理”却输了官司  
  2002-12-23 07:38:19

  本报12月22日讯(通讯员 小卓 记者 乔建) 自家房屋被过往车辆撞坏,房屋主人为索赔竟私自扣留肇事车辆,结果自己反被车告上了法庭。近日,城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该案,房主焦某因私扣车辆侵犯了他人财产权,不仅被判返还车辆,还赔偿车主经济损失32000余元。
  今年6月28日凌晨零时许,城阳区一居民焦某全家突然被墙外“轰隆”一声巨响惊醒,起身后查看时发现,自家房屋东墙上破了一个大洞。此后出来察看发现,这是因遭一辆过路大货车碰撞所致。据了解,该车系城阳区河套街道办的叶某驾驶。
  事发后,双方虽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处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尽管此后派出所让焦某先放车,叶某也于7月18日前去焦某处拖车,但均遭到拒绝。由于叶某当时正向某施工队运送石子,每月的营业收入约2万余元,焦某扣车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此,叶某将焦某告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驾车撞坏焦家房屋理应赔偿,双方可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此事故。但焦某以事故未处理完结为由而继续扣押车辆,侵犯了叶某的财产权,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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