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肩挎长枪、与正在前进的坦克并行的女军人形象竟印在鼠标垫上。记者今天从石景山法院获悉,这名女军人已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擅自使用其肖像的两个商家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
据了解,这名女军人今年24岁,是北京某部战友歌舞团演员,据她说,去年8月份,她得知自己身穿迷彩军装的照片被印到了宁波正铭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华牌鼠标垫上,而且正在北京的电子市场上销售。部队领导为此多次找她谈话,要求她尽快澄清事实,并在事情弄清之前停止了她的一切职务活动。由于部队纪律严格禁止军人参与经商、广告等活动,女军人声称,如果此事不能得到及时澄清,她不仅会受到军纪处分,而且有可能被责令退役。
她认为宁波正铭电子公司及北京北方八喜日上科技中心未经同意就擅自使用其肖像,不仅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名誉权,而且严重影响了部队和军人的形象,所以提出了高额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