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体育

 娱乐

 健康

 短信

 山东

 女性

 休闲

 理财

 人才

 订房

Home


注射针头断入体内之后
合同无效,过错方赔偿
这份调解书还有效吗
房产开发商证件不全所签《预售合同》属无效
商品房已预售他人 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
签名不明险成被告
巨额索赔缘何频频出现
信用社起诉储户多取了钱 法院判决:不退一分钱
成年子女上大学 父母可不负担费用
肇事者拒不履行调节协议 受害者如何主张权利
购房者未获按揭贷款 发展商无须担责
同为“子公司” 一方欠债,一方连带清偿

 

  杀人犯刚满18岁  
  2003-01-12 08:20:35

  为了抢劫几百元钱,刚过18岁生日25天的泰安籍来青打工少年李振华,竟用钢管将一发廊女活活砸死,1月8日,李振华被依法执行死刑。据了解,他是近几年来岛城被执行死刑的罪犯中年龄最小的一个。
■回顾
  发廊女被活活砸死
  去年3月14日晚7时左右,市南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单县路31号的“妮妮发厅”里有一女子被杀。
  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受害者是名20岁左右的女青年,躺在一张单人床上,下身半裸着,头部因被钝器所伤露出头骨,不停地流血,现场惨不忍睹。该女子当时还有微弱的呼吸,但已经不能说话,在送往医院后不久就死了。3月18日,正在水清沟一家快餐店干活的泰安籍来青打工少年李振华,因涉嫌杀人被公安人员带走。李振华后来交待了自己在“妮妮发厅”里抢劫杀人的全部犯罪事实。
  据了解,2000年7月,李振华辍学后来青打工,期间接触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平时看他们出手大方,非常羡慕,而自己挣的钱根本不够花的。于是,在金钱的诱惑下,他想到了抢劫,选择发廊女为目标,主要是觉得那些女子干的多是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出事后也不敢报案。去年3月13日,李振华在四方区某发廊抢劫发廊女王某时,因王某反抗,没有得逞,便抢走了她的衣服。第二天,他又携带钢管窜至单县路上的“妮妮发厅”,凶残地将一发廊女砸死,抢走了5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去年7月,李振华被市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振华提起上诉后被省高院驳回。今年1月8日,李振华被执行死刑。
■对白
  我还不想死  “我才18岁,我还不想死,还想活!”
  1月8日上午9时,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临刑前的李振华用沙哑的声音对记者说。
  记者:“你想对父母说些什么?”
  李振华:“我对不起父母,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希望他们不要为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难过!”
  记者:“为了抢钱就杀人,你不感到这样做太残忍?”
  李振华:“我当时根本没想那么多,只想弄到钱,像朋友那样出手大方,根本没有考虑过死者及其亲人的感受,现在我给他们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我恳求父母能尽可能地帮我弥补过错。”
  记者:“你为何会想到抢劫呢?”
  李振华:“可能是我虚荣心太强了吧,看着别人有钱就眼红,还有,我不该结交那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是他们带坏了我。”
■焦点
  满没满18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李振华在上诉书中也以杀人时年龄不满18岁为由,请求宽大处理。为此,办案人员曾专门到他在泰安的老家进行调查。李振华的母亲称,儿子是1984年农历正月十六出生的,阳历是1984年2月17日。后来又从当地公安机关调取了李振华的户籍档案,档案上的生日记录与李振华母亲讲的完全吻合,李振华的实际生日就是1984年2月17日,而李振华杀人时间是2002年3月14日,此时,他18周岁生日仅过去了25天。
  据了解,法庭在宣判时曾考虑过李振华杀人时刚满18周岁,辩护律师也提出能否给予从轻处罚,但法官没有找到任何可以减轻处罚的法律依据,最终依法判决李振华死刑,并立即执行。
  此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李振华是岛城近些年来被执行死刑的罪犯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实在令人痛惜。作案时,他已年满18周岁,尽管只过去25天,但还是该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的法律责任。
■反应 
  老乡不太敢相信   
  李振华曾在观城路友实大酒店打工,他的一位仍在酒店工作的同事告诉记者,李振华刚来时,在酒店里做洗碗工,平时很老实,和女孩子说话都脸红,干完活没事就去传达室看报纸,去年3月10日,他突然说另找了一份工作,要离开酒店,连当月工资也没拿就走了,谁知出去3天就杀了人。
  李振华的一位老乡听说他杀了人,也连声说不敢相信,真是太可惜了。
他的思想太单纯   
  李振华一案的主审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李振华拿钢管猛击发廊女头部时,发廊女曾经跪下来求他饶命,最后李振华还是把她杀死了,然后撬开锁着的柜子,抢走死者的500元现金和手机,显然都是李振华事先预谋好的。而他离开杀人现场后,又返回发廊,拿回自己丢在那里的凶器,根本不计较会不会被发现,说明他太胆大妄为,光想着钱,而不考虑后果。
全村人都震惊了 
  1月10日晚,记者拨通了李振华的大爷家的电话。他的大爷说,振华从小就很惹人喜爱,他在青岛出事的消息传到村里后,全村的人都震惊了,不相信这个平时很有礼貌的孩子会成为杀人犯。村里和李振华同龄的人中,外出打工挣钱的还不多,乡亲们教育孩子时总是说:“你看人家振华,都能自己挣钱了。”
  据了解,李振华的母亲在儿子出事后,几次哭昏过去,现在几乎精神失常,他的父亲一个眼睛失明,而且腿脚不是很方便,可能家庭的贫困也是造成他性格异常的原因之一。
曾经是个好学生  
  身高1.75米的李振华,脸色苍白,看上去更像是个孩子。李振华的母亲告诉记者,作为独生子的他,上学时在老师和家长眼中是个好孩子,跟班里的同学关系也不错,也喜欢帮助别人,还考上了泰安市某重点中学,后来只是因家庭困难才辍学。
                                本报记者   谢军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相关新闻:
上一条:3岁女童能骑三轮
下一条:七旬老翁爱“泡”图书馆

关闭窗口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 Email:webmaster@mail.dzdaily.com.cn

鲁ICP证000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