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28日讯(记者 董震 通讯员 张潇扬)今天,梁 先生向本报“法援在线”反映,他花5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想到 这套房子是卖主租的房子,虽然骗子近日被抓获并还了梁先生的部分 购房款,但是梁先生所花的三万多元装修费用不知该向谁去追。 梁先生是2002年从朋友王某处买的这套二手房。当时王某说房子 是自己的,房产证暂时还没有办下来。非常需要房子的梁先生相信了 王某,就花了4.8万元买了这套面积约48平方米的房子。房子买了后, 梁先生和家人花了3万多元精心进行了装修。去年,王某说要办房产 证,又从梁先生手中拿去了5000元。 今年1月份,这套房子真正的房东来到了他的家中,他这才知道 自己被骗了。原来王某是将自己租来的房子卖给了他。梁先生报案后, 王某被抓进了派出所,并退还了梁先生5万元。梁先生说,他将房子 装修得非常好,现在王某又不愿赔偿他的装修费,房东也不愿出售这 套房子,难道他3万元的装修费用就这样泡汤了? 律师观点:“齐鲁晚报律师团”律师、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张宝 成认为,梁先生是受王某所骗,装修受到的损失应当让王某来承担一 部分。但梁先生明知对方没有房产证,也未到房管局确权的情况下购 买了房屋,自己也有过错,也应承担一部分损失。当然,因为房屋经 过了装修,梁先生也可以通过协商要求房东适当给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