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讯 花费37万多元购买了新车,后门玻璃却出现自降问题,目前虽然修好了,但车主希望汽车“三包”规定应快出台。
3月11日下午,青岛市民吴冰向记者反映,2003年3月25日,他爱人卜文华在青岛市高新区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花37万多元买了辆某品牌1·8TAT亮银色轿车。汽车行驶到2000公里时发现跑偏,自己在外修好。4000公里时,有天早晨吴冰启动车辆时,左后门玻璃突然自动落下,销售公司换了个升降开关后说修好了。没过几天,跑到5000公里时,车左后门玻璃在行驶中又自动落了下来,销售公司又修了两天一夜,接上修车电脑,更换了开关,还换了升降电机。
吴冰说,去年6月22日晚10时,青岛地区下暴雨,他开车拉着一对新人回家,右后门玻璃又落了下来,一对新人被大雨淋得很惨。另外,在行驶到5000公里时,该车还发生了前轮轮胎起泡,遥控不好用等问题。6月30日,卜文华投诉到崂山区消费者协会,要求退车,并给予经济赔偿。
去年7月4日,崂山区消费者协会向销售公司发出了“消费者投诉信移送函”,要求该公司对卜女士的投诉事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解释和答复。
该公司于7月11日作出书面答复:此故障为偶发性故障;该车故障还达不到退车标准;因故障造成的不便,公司表示十分的歉意,并对此做出一定的赔偿,免费完全修复后门玻璃自降的故障,免费维修遥控器,免费更换一条轮胎,送五次免费保养。
吴冰说:“对于这个答复,我们不满意。”最后,在同意再次修车的基础上,卜文华提出此次修理该毛病为最终修理,如果以后再发生该毛病,要退车及赔偿经济与精神补偿人民币5万元,对于该车目前出现的故障全部免费修复和更换,对该车的免费保养延长至20万公里。
7月30日,该公司再次答复:负责维修玻璃自降问题,彻底排除故障,还承诺对该车的免费保养延长到6万公里。
“经过那次维修,车玻璃没再出现自降。”吴冰说:“对于承诺和答复,我们不满意,但不想再追究。普通消费者毕竟是弱小的,新车出现质量问题,得不到保护,还要忍气吞声接受别人的附加条件,确实是很无奈,也没有办法。只想呼吁有关部门,尽快为买车的老百姓实行‘三包’和召回制度,使老百姓损失能小一点。”
今年3月13日上午11时,就吴冰反映的玻璃自降等问题,记者来到该公司,该公司青岛维修事业部前台主管尹振裕接待了记者。
尹振裕说:“作为某品牌经销商,在目前没有‘三包’的情况下,我们按照一年保修期来保修。像一些重要的关键的配件,一年之内出了质量问题进行更换。那个玻璃自降,我们也是头一次接受这样的投诉,我们检查了一下,发现有点问题,检查出来后,予以更换,现在已经没有问题了。”
“按照某品牌厂家的原则,维修站能解决的问题,维修站解决。玻璃自降,就配件价值来说,还达不到重大的质量问题。重大质量问题,如发动机,出现了车辆无法行驶,这样的问题,我们也要一步一步地向厂家反映,作为经销商来说,没有权力来给她退车。”
对于汽车“三包”和召回问题,尹振裕说:“‘三包’对客户来说,是非常好的。如果有了‘三包’,我们可以根据厂家的要求直接处理,处理完以后再报给厂家。”
他说:“如果出现问题,替客户着想我们也想马上处理,但是有些问题确实制约我们,要根据厂家的规定,一步一步地向厂家申报,等意见反馈过来,再答复客户。在这一段时间,有的客户就会产生抱怨。”
崂山区消协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有关汽车方面的消费投诉呈上升趋势,汽车质量、维修服务质量、汽车零配件质量等已成为目前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就汽车“三包”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生产销售修理企业、有关专家等进行了多次研讨,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汽车“三包”规定不久就会出台。
□记者 薄克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