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营3月10日讯 今天上午,接过东营市某手机营业厅老板递过来的1580元钱,刘女士长舒了一口气。困扰了她一个多月的手机问题,在东营市消费者协会协调下,终于得到了解决,本报与有关方面联动开展的“‘3·15’大众维权新闻援助”活动,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家住东营市胜东社区的刘女士,1月29日在东营市某手机营业厅购买了一部手机,半个多月之后,发现经常出现手机断电,或是通话时互相听不到对方的声音但显示还在通话中等情况。为此,刘女士与该营业厅交涉多次,一直未果。2月21日,刘女士来到营业厅反映情况,对方告之可以和厂家联系,让刘女士过几天再来取手机。之后刘女士又来过两次,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3月5日,营业厅通知刘女士已经更换了新手机,让刘女士去取。结果,用了还不到3天,发现手机又不能充电了,她只好再次来到营业厅,要求退钱。但营业员表示不能退钱,可以再换手机。 今天,在市消费者协会等部门举办的消费者维权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刘女士把她的遭遇告诉了消协和本报记者。消协的同志对此事进行了登记,并跟随刘女士来到东营市某手机营业厅。起初,营业厅经理认为,手机已经卖出一个多月,早就超出“三包”期了,何况已经换过一次,退钱不可能。 情绪激动的刘女士很坚决地表示:“正是因为换过了,才说明手机质量确实有问题。别的甭多说,退钱吧。” 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下,经过一番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营业厅同意无条件退钱。同去的另一个在该店购买手机的消费者也因为质量问题拿到了退货款。 记 者 贾瑞君 通讯员 毛广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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