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5日讯(实习生 张帅 通讯员 王冰 张国梁 记 者 郝爱萍)“租房配家具,外加部分电器”,现在人们租房时往往 会遇到这样很有诱惑力的出租告示。但事实上情况究竟如何?省城一 位童先生的经历会告诉您。 今年春节后,童先生到一房屋中介交了50元的中介费后寻租一套 房。几天后,房屋中介为其提供了一处在人民商场附近的单元房,而 且,出租房的登记单上还标明:“屋内配有彩电、冰箱和家具。”童 先生跟着中介看房也见到二室一厅的房子里确实配有彩电、热水器、 厨具、家具等。他也没多想便签下了1年的租房合同,并先期缴纳了1 000元的租金。 可是住进去后,童先生才发现麻烦接踵而至,彩电的显像管已老 化,出来的图像模糊不清;热水器的内里管道堵塞,无法加热,只能 出冷水;“高级”席梦思弹簧也已脱落,人一躺上就“陷”下去。童 先生找到房东要求解决这些问题,房东却要他自己想办法。童先生要 求减少租金,房东却说已经签了合同,坚持不减。 经数次协商,双方各不相让,无奈的童先生只好到就近的工商所 寻求帮助。昨天,在济南市市中区工商分局人民商场工商所工作人员 的调解下,童先生才提前退了房子。 据市中区工商分局人民商场工商所刘洋所长介绍,某些房屋中介 机构在登记资料时,并没有对房东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为了 收取求租者的“看房费”或“中介费”,往往是怎么吸引房客就怎么 打广告,一些内容显然是误导。同时,他提醒广大求租者,在看房时 一定要对房东提供的电器、家具一一试用,不要草草签约,以免日后 遇到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