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的蒋先生和女朋友准备到山东省青岛市拍婚纱照,前不久,在网上订购了青岛圣瓦伦丁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一款5999元所谓“仅面向员工亲友”的婚纱摄影套餐。后双方因合同条款起争议,蒋先生要求退款,被青岛圣瓦伦丁婚纱摄影公司拒绝。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先交钱才能看合同
日前,蒋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和女朋友计划到青岛拍婚纱照,在网上选中了青岛圣瓦伦丁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婚纱摄影套餐。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一款“仅面向员工亲友”的套餐,价格5999元,名额只有3个,需要抓紧定下来,催着蒋先生交款。
蒋先生说,他对该婚纱摄影套餐比较满意,但婚纱摄影公司人员表示要先交钱才可以看合同内容,才可以签合同。蒋先生担心订不上这个套餐,就于4月19日按照该公司工作人员建议,通过网上汇款,先交了3200元,余款次日补齐。“随后,店员把合同发给了我,我一看就傻眼了,合同里面好多条款店员都没跟我说清楚,有不少显失公平的规定。”蒋先生说,比如合同约定消费者一旦交钱之后概不退款、婚纱并非如店员所说的全场任选而是只能在一个限定区域选、超出区域外的婚纱按每套500-10000元加收费等。
此后,蒋先生在网上了解到不少网友反映该公司额外收费的问题,心里打了退堂鼓。次日,蒋先生和商家沟通要求退款,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
合同约定显失公平
近日,记者来到青岛圣瓦伦丁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在该公司闽江路店负责人帮助下,记者找到了和蒋先生对接的工作人员刘女士。刘女士表示,她当时向蒋先生讲述得很清楚,可能是蒋先生的家人后来不同意,或者是蒋先生没有听明白。
记者问,既然这是一款“仅面向员工亲友”的套餐,为什么推荐给远在南京的蒋先生?刘女士说,她和蒋先生是微信好友,所以也算“亲友”。记者询问该公司是否有“仅面向员工亲友”的婚纱摄影套餐,刘女士没有拿出证据。
针对蒋先生反映的“先交了钱才可以看合同内容,才可以签合同”,刘女士说这是公司规定。针对合同约定“不是全场任选,而是只能在一个限定区域选、超出区域外的婚纱加收费”,刘女士说,蒋先生没有看明白该条款。随后,刘女士通过微信给记者发来了她和蒋先生的部分聊天记录,以证实自己此前已履行了告知义务。
记者电话联系蒋先生。蒋先生表示,这些聊天记录是他提出退款双方产生纠纷后,对方告诉他的一些情况。蒋先生不愿意再接受该公司的婚纱摄影服务,要求退还3200元预付款。
记者向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反映了蒋先生的消费纠纷,该局派出执法人员到青岛圣瓦伦丁婚纱摄影公司进行调查。经调解,该公司同意退还蒋先生预付款。6月15日,蒋先生告诉记者,他收到了退款。
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科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网络交易快速发展,同时引发了大量的消费纠纷。上述纠纷中,商家的经营行为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商家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通常,消费者是在了解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合同。消费者若先交钱再签合同,一定程度上便失去了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的主动权,进而阻碍了自主选择权的行使。其次,商家“先交钱才可以看合同内容,才可以签合同”的店规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三,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上述纠纷中,商家无法证明公司销售“仅面向员工亲友的婚纱摄影套餐”的具体情况,仍以此招揽顾客,极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青岛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不要轻信口头宣传,尽量让商家把承诺落实在书面上,保障自己的主动权,同时保留好网络截图、文字、录音等各类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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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清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