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纯真年代是同我的那位爱喝生鸡蛋的同桌一起度过的。 小学共6年,班主任安排我俩坐了3年的同桌,他爱喝生鸡蛋这一癖好致使我一闻到鸡蛋的味道就想吐。我想:这大概是他给我留的毕业礼物吧,如果那个大大圈的盒子不算的话。 那时,我们中午上学的时候都用清洗干净的酒瓶装白开水带到学校喝,几乎人人都带,学校捡垃圾的大妈特别高兴,因为她儿子是个名副其实的“神枪手”,在用弹弓打玻璃瓶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躲在大树后面,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打一双,我们的小酒瓶就这样刚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无辜地夭折了,当我们气得牙痒的时候,那个大妈拿着扫帚屁颤屁颤地跑来了,“和蔼”地说:“你这娃让开点儿,大妈扫扫,免得扎着你,以后可要当心!……”就这样,她成了我校首席万元户。但不幸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 我的那位远看像猿人,近瞅像猪妖的同桌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提着装着生鸡蛋的酒瓶雄纠纠、气昂昂地跨进校门,树后的“神枪手”因不知瓶里装的是什么而不敢轻举妄动,悻悻地目送我的那位同桌走进教室。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位“仁兄”看到那个酒瓶时想到了“阿拉丁”神灯里的魔瓶(孩子就是孩子)。 从此,我同桌喝生鸡蛋的生涯开始了,我的鼻子以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来迎接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 要知道,我的那位同桌虽然长得有些“不堪入目”,但数学成绩可是一流的。得了不少奖,(奖一个数学本),每次得奖,他都把奖分我一半,大概因为班主任曾说:“好东西要一起分享!” 有一阵子,革命热情不减当年的班主任决定我们班“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早上6:00到校早读。为了让这个目标早日实现,以班长为核心的班领导一致通过:顺路的同学都一喊一。自然而然,我和我的那个常年睡眠不足的同桌成了这一决策的组合之一,我本着关爱同学、热爱集体的原则,在每天早晨5:40准时站在他家楼下喊他,如果那件事不发生,我想我还会继续做我的“大公鸡”。 那天我去叫他,他说来了,我说快晚了,6:00了,他还没下楼,我大叫:你还走不走,他没吱声,而门却吱地开了,我一看——哇!不妙!好大的牧羊犬呀!我撒腿就跑,那只狗不停地叫,我知道:我当时真是红极一时呀!……在校门口,碰见了班主任,我气喘吁吁地吐出一个字“狗!”不等到我手指由0度转到180度。老班的怒火窜得老高了。完了,一天要经历两次大型暴风雨,哪只海燕受得了?!暴风雨既然来了,那就来得更猛烈些吧! 我把所有的人生悲剧都归咎到那个败类身上。我回到座位上,他竟奇怪地问我:“你怎么没等我?”听到这话,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引爆他,不禁叹息:中国有这么丰富的语言文字,我为什么找不到一个形容他的词呢?——他太绝了!……所有的讨厌都没有那一卷泡泡糖长,他省了二个星期的零花钱,给我买了一盒大大圈赔罪,所有的不快乐都随“叭”地一声而烟消云散,二个人都吹着泡泡糖,傻笑着,很自然地和好了! 这些在地平线以下的快乐让我呼吸到了往日的馨香,淡淡地,让我无法释怀…… 湖北省老河口市/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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