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顿饭,我只好和死党桔子去见她的网友! 在步行街上发疯了地跑,生怕迟到。“灰色高领毛衣……那个人在哪儿呀?”我不耐烦地问。“应该还没有来!咱们先找个地方坐下吧!”半小时过去了。我杯子里的可乐已经喝完了,他还是没来。我发誓,他要是让我等到头发都白了,我一定要他赔我一瓶染发膏! 后来我们实在是没心思等下去,刚要准备走,他就来了。他个子不高,也就1.80米吧,长得呢,也不是很帅,就是眼睛大了点,鼻子挺了点,灰色高领毛衣也确实挺配他瘦瘦的身子。旁边坐着的MM,直给着他暗送秋天的菠菜! 见了帅哥,恼火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桔子这会儿像极了淑女,桔子的脸总是红红的,嘴角轻轻上扬,原来也挺可爱的,平时怎么没看出来呢?后来知道他叫晔。后来,我就借故先走了。 桔子回来已经九点多,红光满面。还未等我审训,她就全招了。一顿麦当劳,一场电影,还有大街到学校的一段林阴小路,但以我的慧眼断定,那个所谓的晔一定很狡猾,必须要快告诉大花痴桔子。 无奈朽木不可雕也!我都快把周杰伦说成了孙燕姿,把孙燕姿说成了周杰伦,就差没哭了,她仍是不信。 一个月后,跟桔子逛街,桔子猛地拉我:“阿猫,你瞧那人,是不是晔?”我心想她那800度的眼镜戴着还看不清?我一看,顿时大跌我1000度的眼镜!真是晔!他旁边还站着一位漂亮MM,好不自在!我一边想跑过去给他上堂政治课,一边拉住愤怒的桔子。可是小猫是拉不住怒气冲冲的牛的——她冲了过去。 我保证那一声巨响,绝不次于飞机撞大楼。然后就是震耳欲聋的吼声:“小姐,我与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打我……” 我跟桔子当时真想晕死在那里算了——认错人了。我们赶快道歉,然后以吓死人的速度溜之大吉!天呐!为那个无辜的人祈祷吧! 顺便提一句,那个晔,人其实挺好的,到现在还是我们的好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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