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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炒作不是病?

一步到位固然有困难,但我们必须向这个方向努力。媒体首先应该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因为道德水准决定了他们的具体操作方式。其次才是技术层面的操作水平的提高。   
2006-08-16 21:29:39
   
 

  杨:最近可供媒体炒作的“猛料”层出不穷,“砸奔事件”、赵薇“军旗装事件”、清华学生刘海洋“伤熊事件”等等,大有让媒体应接不暇的势头。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其实并没有“炒作”一说。既然现在对“炒作”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我们不妨先不给它扣上一个“贬义词”的帽子,以平常的心态来探讨也许会更客观一些。平心而论,最近媒体炒作的这些事件无疑都具有新闻价值,媒体在这些事件中不应缺位。

  王:的确,对这些显具新闻价值的事件,媒体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是不同的媒体在这些事件中的表现显然不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媒体自身的价值取向。比如“伤熊”事件,2月25日《中国青年报》在第一版刊发据新华社的消息,消息的标题是这样的:“用硫酸‘验证’兽性,反验出人性丧失”(引题),“一大学生残害五只狗熊”(主题)。消息之中使用了诸如“邪恶的‘好奇心’”,“罪恶行动”,“罪恶行径”,“昧着良心”等词句。随后全国很多媒体对清华学生“伤熊事件”讨伐声四起,然而火力大多集中在肇事者的身份是“大学生”,而且还是清华大学的学生。有的媒体甚至拿刘海洋父母离婚来说事。如此炒作,眼球自然被吸引了过来。然而我们注意到《中国青年报》并没有按照这个思路进行下去。《伤熊事件凸显有罪推定》、《外婆:“救救我们家洋洋吧!”》以及针对这一事件进行的大讨论《教养的本质是关怀》、《走出当代人格建设的迷津--对大学生“伤熊事件”的反思》等文在群情激愤的讨伐声中显得格外冷静。

  朱:《中国青年报》的运作方式是尊重新闻规律的。首先告诉读者发生了什么,然后对事件本身进行剖析。然而很多媒体的做法却值得商榷:自己没有经过采访而仅仅是通过别人的口来获取所谓的事实,本身就丧失了一种公正客观的立场。

  杨:这实际上不光反映了媒体的运作水平问题,更重要的是很多媒体对待事件的出发点有问题。

  朱:我想应该是出发点有问题。赵薇“军旗装事件”以及随后发生的“泼粪事件”很有代表性。“军旗装”事件发生之后,赵薇在长沙演出中被当众泼粪。作为媒体首先应该判断赵薇的演出是一种正常的商业活动,泼粪者的行为无论从道德观念上还是从法律上讲都是不对的。然而泼粪者面对一家杂志的采访时却振振有辞,根本就没有悔改之意。媒体对这样一个肇事者不加谴责反而带着一种看热闹的心态让肇事者来讲话,好像他这样做是出于“国仇家恨”,其潜台词就是即使是犯了错误也是情有可原,媒体的立场很明显了。这样的新闻运作方式我不能同意。当一个人不清醒的时候,他需要一个氛围来对他及时提醒,公众的道德在媒体来讲是应该对其加以引导和升华的。新闻在功能上讲是忠实记录已经发生的事实。更深一步地应该是告诉人们明天将发生什么。媒体可以通过自己的价值判断来引导人们,避免让不该发生的事发生。   王:很多人认为,影视明星是由媒体捧起来的,相应的就应该接受媒体的“监督”。即所谓的“平衡”。其实赵薇的成败就是如今社会氛围的体现,“捧”是不理性的,现在的“批”也是不理性的。很多媒体的把关人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当成了追星族,当成了有偏激思想的老百姓,江湖义气充斥着对这些事件炒作的全过程。媒体往往把自己当成仗剑江湖但头脑简单的侠客,路见不平便一声断喝,杀之而后快。缺乏一种大气的审视全局的视野。比如对“砸奔事件”的爆炒,如果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奔驰”身上而是发生在一个国内品牌身上,事情就可能是另一种结果。媒体本身就有这种倾向,感觉跟老外对着干就是捍卫中国消费者的权益。 朱:这应该是问题的关键。中国加入WTO前后,媒体的确在宣传“观念入世”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然而却惟独缺乏对自己行为的反省。大家在WTO原则下共舞,作为媒体应该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舆论环境。不应该如以往一般神经过敏,跟外国人一有什么纠纷就把事情扯到民族情绪上来。看似有一种盲目的、不正视现实的大国心态,实际上还是把自己放在一个小角色的位置上。 杨:法制统一、无歧视,这些都是WTO的原则,如果说普通百姓对这些原则的把握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的话,那我们的媒体犯这样的错误确实不该。但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从媒体本身的利益出发。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媒体是在利用普通读者的心理规律来制造卖点呢?毕竟生存是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由此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大众生活类媒体过得非常滋润而一些严肃的媒体却不那么“潇洒”。
  朱:作为生活类媒体不得不面对竞争的压力。面对同样的事件,面对同样的受众群体,我们也许不得不把新闻做得让人触目惊心。否则报纸挂上去不抢眼,缺乏吸引力。但仔细分析起来,这样的运作方式是缺乏生命力的。首先,这样的运作缺乏一种对人的关怀。不错,像“伤熊事件”、“军旗装事件”,当事人的确犯了错误。但如果把所有的错误都就事论事地压到一个人头上,让这个人去承受很多本应该由这个社会集体承受的东西是不公平的。对有判断力的读者来说,这样的媒体是被人看不起的,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有判断力的读者会越来越多。媒体如果总是重复这样一种低水平的炒作方式,那自己的公信力就始终上不去,最终将会导致自己的生存出现危机。这实际上给我们的生活类媒体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如何能使我们的内容既能吸引普通读者,又不失冷静和客观,我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一个结合点。在这方面,生活类媒体应该学习一些严肃媒体的新闻运作方式。
  王:也许你的想法有一些理想主义色彩。媒体的现状是由现有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决定的,改变现状需要一个过程。很多媒体在这种环境中难以洁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难以逃脱“理性--缺少读者--影响越来越小”这样一个结局。所以目前只能采取一些妥协的办法,一步步地改善。

  朱:一步到位固然有困难,但我们必须向这个方向努力。媒体首先应该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因为道德水准决定了他们的具体操作方式。其次才是技术层面的操作水平的提高。

  杨:我们今天是从一个旁观者、观察者的角度加以探讨。可能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媒体会依然维持这样一个状况:冷静的依然冷静,喧闹的依然喧闹。但我相信最终一定会出现这样一个结果:媒体与受众能够一起清醒、理智地面对新闻事件。因为,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王立纲:编辑;
朱德泉:生活日报社会新闻部主任。

编辑: 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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