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99年3月31日至4月2日 《生活日报》·新闻连载
诈腰伤探道场 东方时空戳骗局 走湛江奔红岛 本报记者揭家底
去年8月,青岛市汕头路1号3栋楼,中央电视台三名记者领教了这位“岛城奇女”的“神奇医术”:诈称腰伤的记者周迅还没将“病情”说完,戴着墨镜的“大仙”一眼就看出了病根——腰椎间盘突出。 她先是对着周迅的腰一通乱点,接着便命令记者:“快跑,跑起来……” 可笑的是,自称一眼便能透视人体的“韩大仙”,却没看到藏在记者身上的微型摄像机。 “韩大仙”的药贵得惊人:饼干、痱子粉、红纸片一过手便卖至300元至1000元不等。这次,央视记者被“斩”去300元,也从此断了“大仙”的财路。 1998年11月3日,“韩大仙”被抓获并以“非法行医罪”移交至检察机关。 1999年3月,《东方时空》曝光了《奇女用奇药》内幕。 24日,本报记者赶赴青岛。在曾经对“大仙医术”进行过考察的湛山疗养院,邵院长告诉记者,“韩大仙”根本不让医生靠近,致使论证无法进行。在接诊两个月后,“韩大仙”不辞而别,跑到汕头路另起了炉灶。 在韩淑秀的家乡崂山区红岛镇,她的前夫透露,韩淑秀婚前体弱多病,常常梦到白胡子老头、狐仙等幻影。为治病欠了1000多元的饥荒。1987年大病了一周后,自称狐仙附体,开始“会看病了”。 宿流村一位副支书告诉记者,这种“仙家”在农村并不少见,几乎没人信,但像她这样“闹得这么大”的还不多见。 那么,韩淑秀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神坛”的呢?
趋之若鹜 信徒当托开财路 见利忘义 广告文学捧臭脚
仅有初中文化水平的韩淑秀虽非神医,但在经营方略上却堪称“奇女”。 自1987年至1993年间,“韩大仙”替人治病从不言钱,自称:“要行几年善,报答狐仙的救命之恩。” 这使她在短时间里就声望飙升,“仙术”愈传愈神。 令人称奇的是,在求医者中,不仅有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户、市民,那些不大不小带“长”的人也趋之若鹜。少数离退休的老干部为求益寿也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医托”角色。 青岛市卫生局顶着上上下下的“呼吁”声,一直拒绝为“大仙”办理行医执照,并数次取缔这一非法行医的“大仙诊所”,却每次都有电话打来,称:“这个人先不要动。” 这使“韩大仙”更加有恃无恐。 她利用行医收入办起了圣府宫酒店,大搞公关,还雇佣了4个保镖护身。 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提供的侦查报告表明:韩淑秀非法收入至少有200万元之巨。 有了钱,她的出镜率越来越高。 在电视台为其酒店拍摄的广告片中,总有一行高深莫测的文字滚动播出,为各地患者指明方向:“X路X号:上午韩淑秀女士工作的地方。” 一位当地文人洋洋洒洒数万字为韩撰写了报告文学。有些小报记者更是连篇累牍讲述大仙神奇的医疗逸事。广告以新闻为载体顿时引来更多求医者。 为探明真相,记者曾对照一篇名为《神医奇女韩淑秀》的吹嘘文章上的患者门牌做了一番“回访”,发现一位只是三叉神经痛的老人被夸张至“小脑萎缩”。一位被写成“下颌长了肿瘤,经大师精心治疗,神奇消失,连医务工作者在事实面前都震惊了”的小孩子,其实际情况仅是长了个可自行消失的淋巴结,消失后根本再未去医院检查。真不知“震惊何来”? 倒是有一户其子患多动症、癫痫病的家庭至今仍“提起大师,感激涕零”。
释谜团 医界教授说法术 罪几何 刑警队长评大仙
“韩大仙”的“法术”有时为何如此灵光? 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内科李晨教授说,这同患者的心理状态有关。例如:胃溃疡患者,吃几片饼干,对胃部当然有好处,再加上当时特定状态下的心理作用,病自然就会减轻一点。而有些患者本来就属于癔病,患者发病时喜怒无常,感觉过敏,严重时手足或全身痉挛,胡言乱语,甚至昏迷。只要医生对其进行简单诊治,解除心理上的紧张,病人顿时会恢复正常。那位患“多动症”、“癫痫病”的男孩就有可能是癔病引起的,而非“大仙”所言为“脑瘤压迫神经”。 青岛市市南区刑警二大队韩进杰告诉记者,虽然“韩大仙”几年来为社会捐款不下几十万元,但掩盖不了其非法行医骗人敛财的本质。在过去,这种“仙家”一般由卫生部门处理,往往一罚了之。但由于《新刑法》的实施,“韩大仙”的行为已明显触犯了“非法行医”之条款。 根据《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韩大仙”罪行几何?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