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纽约时报》报道,联合国版权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仲裁人员近日做出判决,美国亚利桑那州男子保罗·霍纳声称的亚马逊网站(Amazon.com)不能完全拥有亚马逊这个名称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霍纳此前表示亚马逊网站以南美亚马逊河作为名字在互联网上出售商品并不意味着该网站就拥有亚马逊这一名称的独家使用权。为此霍纳开通了两个带有亚马逊名字的网站,分别是amazonbooks.net和amazonbooks.org,WIPO这次下令霍纳将这两个网站的名称还给亚马逊。
亚马逊此前发现霍纳开通的网站与亚马逊在名称上非常类似之后就向WIPO提出了投诉,霍纳则在一封写给WIPO的电子邮件中为自己辩护说,他的两个网站为用户提供有关亚马逊河的信息以方便潜在旅行者或那些仅想了解这方面资料的网民。
但三位仲裁人员发现霍纳的网站提供有关亚马逊河的信息少之又少,相反,这两个网站却提供与霍纳毫无联系的一些网站的链接,而且这两个网站看起来与亚马逊的网站很相象。此外,amazonbooks.net和amazonbooks.org还与包括亚马逊的竞争对手eBay在内的一些网站建有链接,因此仲裁人员判决霍纳在这场官司中败诉。
三位仲裁人员表示:“我们做出的合理的推断是,霍纳的动机是为了吸引那些受其误导而登录上述两个网站的用户,这些用户可能误以为这两个网站是由亚马逊运营的。”自从将近4年前WIPO启动互联网名称纠纷和解制度以来,该机构已经针对数百个与网站名称有关的争论进行了和解,其中一些官司还涉及不少名人和知名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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