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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机厂商对簿公堂 上海“手机第一案”开庭
记者 冯亦珍
2004-02-08 08:21:08 新华网

  两大手机厂商“迪比特”和“摩托罗拉”为一款手机印刷电路板布图设计是否侵犯著作权5日对簿公堂。原告“迪比特”要求“摩托罗拉”停止生产、销售并回收、销毁这款手机,同时赔偿损失9900万元。

  据上海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诉称,公司1998年起为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加工手机。2000年1月,迪比特公司按摩托罗拉公司提出的“薄、小”的要求,完成了摩托罗拉品牌T189型号手机的整体技术方案开发,并享有这一型号手机印刷电路板布图设计的著作权。2001年4月后,这一手机由摩托罗拉公司投放市场,销路良好。但是,摩托罗拉公司未经迪比特公司的同意,就擅自复制T189型号手机的印刷电路板布图设计,用在另一款C289手机上。2002年4月,迪比特公司在国内市场上发现了复制T189型号印刷电路板布图设计的C289手机,迪比特认为,此事涉及侵犯著作权,因此提出诉讼请求。

  摩托罗拉对此指控予以否认。摩托罗拉认为,印刷电路板布图设计不是著作权保护法保护对象,原告所提供的仅是简单的电路连接关系。如果印刷电路板布图设计有著作权,权利人也应是摩托罗拉公司。此案的一系列争议焦点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庭将择日再审。(完)


 

 编辑:侯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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