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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照相馆女孩被恶老板肢解

2003-08-11 12:00:00    作者:   来源:  

    因为11岁的小女孩晓晓翻乱了照相馆,20岁的男店主竟对她下了毒手,残忍地把小女孩肢解成一百多块,并多处抛尸。8月6日凌晨,陕西宁强县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案发现场抓获。

  8月7日,记者采访了受害人晓晓的父母。据晓晓母亲讲,8月5日中午她带女儿买完东西后就回到自家店里,女儿晓晓先后两次到距店门不远的一家照相馆去玩。第一次叫女儿回来时,女儿笑嘻嘻地让她看刚染的红指甲。过了一会儿,女儿又跑到照相馆里去玩,大约20多分钟后,她到照相馆找女儿回家,店主李某说晓晓已走了。

  她说:“当时根本就没有多想,以为女儿去同学家玩了,可直到5时多还没见女儿回家,我当时就慌了,便四处打听。”但是她和老公找遍了亲戚朋友家,都没有结果,便到城关派出所报了案。零时左右,晓晓父亲经过照相馆时看见里面灯还亮着,便去叫门,大约5分钟后李某才把门打开并问有什么事,晓晓父亲问女儿的染红指甲是谁的,看到女儿朝哪个方向去了,李说不知道。说话间,晓晓的大妈趁机进了照相馆,在李某钢丝床旁的纸箱子里发现了晓晓的衣物,晓晓母亲哭着对记者讲:“当时一见,我们俩就晕过去了。”

  报案后,迅速赶来的警察在照相馆内找到了被李某肢解的肉、骨共一百多块,匕首、刀片等作案工具。在进一步审讯中获知,李某系四川广元人,20岁,小学文化。8月5日,他将晓晓扼死后,遂关闭店门,在室内对尸体进行肢解,后分别将其内脏和部分肢块抛于汉中运输公司宁强站、县工人俱乐部厕所粪池内。刑警告诉记者:李某此次作案动机仅仅是因为晓晓在照相馆内乱翻,引起了李某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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