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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筑节能任重道远 现有建筑九成半高耗能

2006-07-27 07:30:00    作者:   来源:SRC-5352  

 本报济南7月26日讯 25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书面印发了关于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目前现有建筑中95%仍是高耗能建筑,个别地方建设工程仍然大量使用实心黏土砖,毁田烧砖现象比较突出。
  今年4月,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对青岛、济南、日照、聊城4市的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我省的建筑节能总体上取得了较快进展。2005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量达到192亿标块,占墙材生产总量的比例由1997年的5.6%上升到59%;在全省城市及县城所在地工程建设项目中新型墙材应用量为162.7亿标块,占墙材应用总量的比例由1997年的6%上升到66%;全省建成节能建筑面积1711万平方米。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实现节能670万吨标煤,节地16.3万亩,利废7900万吨。
  然而,我省的建筑节能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个别地方建设工程仍然大量使用实心黏土砖,毁田烧砖现象比较突出。还有9个城市未按省政府规定完成“禁实”任务,已基本完成“禁实”任务的城市基础也不够牢固。全省城镇建设工程中仍有34%的墙体材料是实心黏土砖。2005年,全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达到节能标准的仅40%,个别地区不到10%,现有建筑中的95%仍是高耗能建筑。
  目前,我省没有出台鼓励节能建筑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城市供热管理体制和热计量方式等配套改革滞后,没有实行分户热计量收费制度,采暖费仍按建筑面积计收,存在节能住房“节能不降耗,省能不省钱”的情况。此外,有的地方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够,存在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工程照样交付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随意减免等问题。报告建议应加大“禁实”力度,对超过“禁实”时限仍使用实心黏土砖的工程,要按规定予以处罚。各级主管建设部门应加强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达不到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要求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能交付使用。记者 董钊
周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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