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9 09:58:00 作者: 来源:
□记者 贾瑞君 报道
本报东营讯连日来,记者陆续接到一些市民反映,称当地一些生意好的酒店酒吧,以及比较大的医院、车站等场所,以每个月60—200元不等的价格向出租车卖车位。记者经过实地调查采访发现:这种现象已经是圈内公开的秘密。
8月13日晚11点,根据事先定好的计划,记者乘坐梁好成(化名)的出租车前往西城几家平时生意不错的酒吧和歌厅,所到之处,只见每家营业场所附近都停着一溜出租车,有的停在营业场所门前,有的停在慢车道上,正在等待客人打的。梁师傅告诉记者,表面看,这些候客的出租车秩序井然,但他们开出租车的都明白,这些车不是随便停在那里的,要想在这些营业场所停车,每个月必须交一定的“车位费”。
梁师傅所言非虚。在此前的采访中,记者已经了解到:出租车买车位已经是圈内公开的秘密。尽管很多营业场所不愿意承认,但是这一现象的确存在。据了解,卖车位现象最早出现在2003年前后,最初由一些生意火爆的酒吧、歌厅发起。此后,这一现象扩展到一些酒店及医院、车站等地方。初步估算,目前东营市近3000辆出租车中,大约200多辆出租车买了车位。目前东营最好的地方可以卖出30多个车位,稍次一点的能卖出10几个车位,最少的也能卖出5个车位。每个车位的价格从每月60元到200元不等。而没有买车位的出租车,去这些收费的地方送客人可以,但是送完客人必须马上走,不然保安就会驱赶。
这部分钱到底交到哪里去了?当记者向一些收取车位费的单位求证的时候,保安的回答很一致:上缴单位。也有单位表示,卖车位是单位行为,这部分钱归单位所有。
据了解,出租车买车位现象已引起人们关注。那么,营业场所收取“车位费”到底应该不应该呢?
很多没买车位的司机认为,营业场所不应该卖车位,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出租车运营秩序。买车位的司机们则认为,有人愿意卖,有人愿意买,这纯粹是一种市场行为,双方并没有违规经营。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东营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对于部分营业场所卖车位现象,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这种行为一时不好界定。他说,如果营业场所收费的地方属于他们自己的,出租车司机又愿意交,那只能是他们双方的行为。不影响公平竞争,政府部门不便于介入。由于东营市出租车管理条例还没有出台,因此对这一行为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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