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鱼馆被强制“熄火”
2004-02-24 00:00:00 作者: 来源:SRC-71 |
本报济南2月23日讯(记者 高红日)“一旦出现煤气泄漏起火 的情况,那个厨房内的人一个都逃不出去。”面对这样一个高度危险 的液化石油气瓶组间,省城微山湖鱼馆(济大路店)负责人在两次接 到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书后却都拒绝整改。今天下午,省城消防执法 人员依法对该鱼馆的瓶组间予以查封。 今天下午2时20分许,济南市市中公安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位 于济南济大路上的微山湖鱼馆,发现直接通往瓶组间的大门已被反锁。 执法人员从大厅爬上二楼,又从二楼沿窄窄的楼梯下去,却发现位于 两个厨房中间的液化石油气瓶组间的门也上着锁,他们不得不找来大 管钳把锁剪开才进了门。瓶组间内共有15个液化石油气瓶,50千克重 的有10个,15千克的有5个。 “瓶组间建在两个厨房中间非常危险,特别是西侧的那个厨房惟 一的出口就在瓶组间门前,一旦出现煤气泄漏起火的情况,那个厨房 内的人一个都逃不出去。”济南市市中公安消防大队李寿岭大队长说。 据李队长介绍,去年9月份,消防部门发现这一问题后,就给鱼 馆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处以罚款,但直到今年1月13日 第二次到该鱼馆下发整改通知书,该鱼馆都未整改。复查仍未达标后, 市中消防大队依法下达了《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 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组间,但该单位拒不接受这一处罚。 执法人员便于今天下午将该店的液化石油气瓶组间查封,规定未 经检查验收合格禁止投入使用。 据介绍,这也是近期济南市消防整治期间下发的第一份查封公告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