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批准:高晓兵同志(女)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李玉妹同志(女)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本报讯 日前,中共中央批准:高晓兵同志(女)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李玉妹同志(女)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据《广东新闻联播》7月25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批准:李玉妹同志(女)任广东省委委员、常委;免去胡泽君同志(女)的广东省委常委、委员职务。经中组部同意,广东省委决定:李玉妹同志任广东省委组织部部长,免去胡泽君同志的省委组织部部长职务(已调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