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8 09:18:00 我要评论
李占江 来源: 大众日报本报济南11月23日讯 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4件立法方面的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对这些议案的审议有什么最新进展?记者今天了解到,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已经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把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的制定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和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列入明年的立法工作计划。
正在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据了解,今年的省人代会期间,姜丰寿等12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议案。这件议案也被确定为第1号议案,交由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
省人大城环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成立了议案办理小组,并形成了草案。目前,制定条例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省人大城环委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列入2012年立法计划,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应做好立法准备。
同时,《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已交由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关于制定“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加快制定“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条例”的议案》,也已交由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
上述省人大专门委员会也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应把《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列入明年立法计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条例》涉及面广,执法主体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立法条件目前还不成熟,建议继续论证研究,待条件成熟后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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