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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2011-12-15 07:50:00     作者: 王亚楠    来源: 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连承敏 机动车保有量 省人大常委会 防治工作 氮氧化物 减排 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监控平台 我省 法制办公室
[提要] 今天,由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环保厅主办的贯彻实施《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本报济南12月14日讯 今天,由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环保厅主办的贯彻实施《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座谈会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承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连承敏指出,条例已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严格执法,依法推动机动车排污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我省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占全国十分之一,且近年来一直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已经成为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的重要任务。目前,全省17市都建有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济南、淄博、临沂等市还建起功能较完善的监控平台,实施网络化监管。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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