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1 11:01:00 我要评论
王亚楠滕敦斋 来源: 大众日报本报济南1月10日讯 今天下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生态山东建设大会,回顾总结生态省建设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生态山东建设工作。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出席会议并宣读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姜异康在讲话中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他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坚持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把生态省建设作为实现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政策措施,着力加大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力度,着力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着力加大管理创新力度,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我省生态省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进展。当前,我省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凝聚全省的智慧和力量,实施生态山东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生态山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美好期待。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生态山东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认识建设生态山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建设生态山东的责任感紧迫感。
姜异康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山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管理制度,以保护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以节能减排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加强法规制度、经济政策、科学技术、行政监管和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努力建设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生态山东。要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着力开展城乡综合整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推动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生态山东建设体制机制;着力弘扬生态文化,夯实生态山东建设的社会基础。
姜异康指出,建设生态山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把生态山东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要激发思想活力,转变发展观念,尽快从粗放发展的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中摆脱出来,善于用生态文明理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升生态山东建设的发展境界。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生态山东建设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建设活动,让生态山东建设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推进生态山东建设,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齐鲁大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早日把生态山东建设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而努力奋斗。
姜大明在讲话中指出,生态山东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对生态山东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生态山东建设各项工作。
姜大明强调,要在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上狠下功夫,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约束倒逼作用。要在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突出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土壤、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在生态修复和保护上狠下功夫,保护重要区域生态功能,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坚决纠正破坏生态行为,切实做到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统一。要在健全完善生态环保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立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深化水、电、煤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要在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上狠下功夫,构建环保技术供需对接、通用测试、产品孵化、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有效突破生态山东建设瓶颈。
会议表彰了全省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代表省政府与17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济宁市和威海市分别就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作了发言。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管企业和中央驻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分管副市长,以及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等。各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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