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异康:以创新精神推进养老服务保障

2013年07月05日 07:04作者:魏 然来源:大众日报

全省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今天在济南召开。会上,青岛、东营、烟台、潍坊、聊城等市介绍了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和做法。

  原标题:以创新精神推进养老服务保障

  □记者 魏 然 报道
  本报济南7月4日讯 全省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今天在济南召开。
  省委书记姜异康出席并讲话,他指出,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展开,这一活动的主要内容就是为民务实清廉。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做好老年人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个家庭,做到尊老敬老就是一个幸福之家;作为社会,形成尊老敬老风气,就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高度,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把社会养老服务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推动老年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老有所养。要在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供养、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姜异康强调,省委、省政府对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十分重视,决定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和一定数量的专项用地指标,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一是坚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统筹发展,重视和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发挥社区养老的依托作用,强化机构养老的支撑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二是坚持政府、集体和社会力量一起兴办,在积极兴办一批基本服务型、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三是坚持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推进,着重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以老年人互助服务为主要方式的农村幸福院建设。
  姜异康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创新精神推进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在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研究解决一些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特别是解决好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老小孤残”的服务保障问题,这些困难群体虽然为数不多,但社会影响大,迫切需要关心和帮扶。有的地方,办公大楼盖得很漂亮,而敬老院却比较差,这实际上是对待群众感情的问题,是能否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密切联系群众的问题,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对照检查和改正。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帮扶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为困难群体奉献爱心,推动帮扶困难群体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省委常委、秘书长雷建国出席,副省长孙绍骋主持。
  会上,青岛、东营、烟台、潍坊、聊城等市介绍了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和做法。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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