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农村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省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扎实开展了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和乡镇站所、“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县(市、区)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拓展“三级联创”活动内容、创新“三级联创”活动载体,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是农村党的建设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效形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推进、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既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加强农村党的建设赋予了新内涵。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在农村领导和执政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完善农村党组织、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意识,提高他们带领群众科学发展的本领,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工作格局;有利于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把激发农村党组织、党员干部内在活力与稳定完善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结合起来,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有利于把加强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与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深化“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的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农村党的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强劲动力,真正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二、明确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按照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加强农村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乡、村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健全落实农村党员、党组织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保持和发展农村党员先进性,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紧扣主题,服务发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生产力、壮大农村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来进行,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用“三级联创”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检验“三级联创”活动成效。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通盘考虑、系统规划农村党的建设,坚持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集中教育、整顿与经常性工作相衔接,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其他领域基层组织配套联动,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提高综合效益。
上下联动,协调推进。进一步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评选表彰办法,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环环紧扣、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
探索创新,务求实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目标任务是:遵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农村党建工作规律,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体系网络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科学化、党的制度与活动规范化、作用发挥经常化、组织领导机制化,充分发挥县(市、区)党委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使农村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忠实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模范带头人。
县(市、区)党委要切实履行管党职责,始终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以配强班子、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提供服务、壮大队伍为重点,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使“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数量不断增多、素质明显提高;始终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务实创新的能力、廉洁勤政的能力,真正成为政治坚定、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团结干事的领导核心。
乡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职责,深入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在提升自身政治、业务素质上有新进步;进一步提高带领群众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依靠科技发展经济的能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市场竞争力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在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增加农民收入上有新举措;进一步提高普及先进文化、促进农民全面发展的能力,在培养新型农民、形成良好村风民风上有新气象;进一步提高倡导现代生活方式、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上有新面貌;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依法办事、按章理事的能力,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上有新进展。
县(市、区)部门和乡镇站所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践行服务承诺,创建服务品牌,提高为农村基层服务、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健全落实农村党员和党组织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
深入总结完善农村党的建设和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以健全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为重点,不断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内容,使“三级联创”活动向宽领域拓展、深层次推进、高水平发展。
1、健全完善农村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民主公开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不断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知识结构。深入开展党章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坚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推动发展、造福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骨干。深入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科技素质,带动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农民群众的培训,培育造就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优势,每周确定一天集中学习日,组织农村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学习。深入开展争创“五个好”农村党员活动,规范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管理等办法,探索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途径。完善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办法,探索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切实保障农村党员的民主权利。健全党内关怀服务机制,做好关心慰问农村建国前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工作。健全农村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积极稳妥地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2、健全完善农村党组织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按照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双高双强”的要求,扩大民主,严格程序,改进方法,选好配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适当扩大党内选举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与比例。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治理论、岗位技能、现代科技、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学历教育“五位一体”的培训模式,提高基层干部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本领。健全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践诺奖惩制,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扎实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作,继续组织实施“递进培养”工程,增强农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引导县乡村党组织切实转变领导职能,善于运用启发教育、民主协商、示范引导等方法推动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政策手段解决问题。认真落实乡村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解决问题、加强团结、增强合力。采取综合措施,整顿软弱涣散乡村党组织。
3、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三农”长效机制。继续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整合运用各类示范服务基地和科技示范园,以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为重点,开展便民利民示范服务。健全完善党员公开承诺制度,采取党员个人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审核把关、公开向群众承诺的办法,引导党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部门和领导干部包乡包村,机关党员干部驻村蹲点和联系贫困户、下岗职工,党员联系农户,结对帮扶等制度,在密切联系群众、真诚服务农村和农民中体现党员干部先进性。
4、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配套建设,进一步规范村“两委”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推进村级组织建设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健全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具体制度,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民主权利。推进乡镇党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乡镇站所(部门)办事公开,完善村级民主议政日、村级重大事务村民公决等制度。依法管理村级经济社会事务,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5、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物质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加村级经营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妥善化解乡村债务,加快强村富民步伐。本着“各方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引导强村、强居、强企兼并联合小村、经济基础薄弱村,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经济繁荣、功能配套的现代村镇格局。逐步提高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和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比例,精简乡村干部职数和享受补贴人数。农村税费改革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经费补助的比例不低于20%。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保证乡镇干部工资和村干部补贴及时足额发放,逐步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办公、教育、活动和文化娱乐等综合功能。
鼓励和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推行按行业、产业、协会和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设置农村党组织模式,构建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体,以产业党支部为骨干,以专业党小组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广泛开展农村党建工作示范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农村党员科技示范户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管理,健全创新成果评选表彰制度,加快成果转化应用,保持农村党建工作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四、完善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调整“三级联创”活动创建标准,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办法,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1、及时调整创建标准。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效,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内容,纳入“五个好”村党组织和乡镇站所、“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县(市、区)部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创建标准。
2、科学设计考核内容。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实际,结合创建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新一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县(市、区)党委、县(市、区)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职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新举措、新成效;(2)建立健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合力;(3)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县(市、区)部门、“五个好”村党组织和乡镇站所的质量和数量达到规定要求;(4)村干部和农村党员掌握实用技术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明显提高,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和带头人;(5)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村级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逐年减少,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手段明显增强;(6)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经费和村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补贴有保障,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规定要求;(7)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成果,对本地和全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8)基层组织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工作人员配备达到省委规定要求;(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和减轻农民负担情况;(10)国内生产总值和可用财力增长的情况等。
3、坚持和完善评选表彰办法。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充分考虑创建单位工作基础和工作情况,广泛听取和尊重群众意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效和基层、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重要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党委要着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局,按照健全完善“三个体系”的要求,及时调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市、区)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党委常委、政府党员副职要建立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省、市、县(市、区)职能部门和涉农部门要上下衔接、配套联动,研究落实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具体措施。要把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坚持尊重实践,鼓励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增强“三级联创”活动的创造性和实效性。
各市、县(市、区)党委要按照本意见和省委《关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鲁发〔2002〕1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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