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 城乡劳动者待遇平等
齐鲁晚报济南7月13日讯 据省劳动保障厅今天发布的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决定在部分市、县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我省将为城乡劳动者建立平等的就业制度、用工制度,并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劳动者和城镇劳动者一起,纳入就业和失业率统计。
据悉,我省将在全省选择经济基础较好,城镇化水平较高,二、三产业就业吸纳力较强的市、县(市、区)进行统筹城乡就业试点。2008年上半年,我省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地区建立城乡统一的资源管理制度。将农村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和城镇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合并统计,确定社会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和制定就业政策的依据。
试点地区各类企业招用城乡劳动者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逐步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薪酬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