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济南讯 7月13日中午,济南市民小张在一家酒店吃完饭后发现,他停在该酒店门口的轿车被擦掉了一小片漆。找酒店老板索赔不成,他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询问:店家门前停车被刮碰,该谁管?
记者随即找到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张法水律师咨询。张律师介绍,这种咨询他已经遇到了十几起。对于这种事情要区别对待,关键看店家与顾客之间是否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形成了合同关系,才能依据合同法来追究店家的责任。
据了解,许多小商店、小餐馆门口,并没有专门负责看管顾客车辆的服务人员,或者虽然有店员临时出来引导停车却并没有在门前看管。“这就意味着店家并没有担负起为顾客看管车辆的责任,店家也就没有与顾客形成看管车辆的合同关系。”张律师说:“如果顾客停在店门前的车出了问题,店家是不负担责任的。”
由于停车场紧张,有些店家门口被划为停车场,由专人负责,并且停车收费。张律师认为:“这种情况下,如果车辆出了事故,或者由停车场负责,或者由肇事者承担,与店家无关。”
小张进的这家酒店门口有服务员指挥停车并看管车辆。“该酒店的这一举动意味着,他们主动担负起看管就餐人车辆的义务,他们与顾客之间形成了看管车辆的合同关系。因此,该酒店在找不到肇事车辆的情况下,理应赔偿小张的车辆损失。”张律师的这一观点,却遭到该酒店老板的反对。
“我们之所以在酒店门口设置专门负责看管顾客车辆的服务员,完全是出于竞争的需要,是向顾客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并不存在合同关系。”该酒店老板气愤地说:“多服务反而倒霉,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赞成该酒店老板观点的商家并不少。记者来到济南多家商场、超市和酒店,询问负责看管车辆的服务人员和经理:停在这里的车辆,如果丢了或被碰了,你们赔不赔?回答或是茫然,或是认为:“我们是免费帮着看管,咋还叫我们赔?”
“为顾客提供尽量多的服务,会为店家带来更大的利润,这一点已经为经商者所理解和接受。但是,提供的服务越多同时意味着风险和责任越大。对这一点,在济南还有很多人并不理解。”山东大学的姜旭朝教授分析道:“在服务业发达的地方,经商者为规避因多服务而带来的大风险,采取的是使服务完全到位的做法;而济南的许多店家经理往往只学到了皮毛,结果服务项目不断增加却不到位,遇到事情又不懂法,从而导致顾客怨言不断、客流减少。这正是济南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障碍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