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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申家鑫 辛振东
电动车充电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因电动车在车棚充电引发火灾致他人财产损失,损失如何认定?责任由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电动二轮车的所有人若平时对自己的车辆疏于管理,对车辆存在的故障及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排除,则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本期案例中,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与所有人的过错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故车主应承担侵权责任。甲物业公司作为车棚的消防责任人,若未在火灾发生前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导致火灾发生时不能及时救援,对火势蔓延及相关车辆损失进一步扩大存在过错,则也应对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责编:王乐双
审核:张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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