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建设要“干净”
2006-09-18 16:00:09
来源:大众网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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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5日讯 日前,济南市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工程廉政建设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济南市将加强对征地拆迁、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争把重点工程全部建设成廉政工程,民心工程。 意见规定,对补偿政策、标准、程序和评估、补偿金额等情况必须公示或公开。同时将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串标围标、虚假投标、规避招标、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同时还将加强对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意见还明确要求,对违反有关建设法规和土地出让政策等办理相关手续的;违反廉政规定,收受贿赂或其他利益的要进行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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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肖辉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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