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严查公款修建豪华办公楼之际,武汉市委办公大楼和武汉市政府办公大楼,因多年简朴风格,被央视《新闻调查》树为正面典型。据了解,武汉市委办公大楼建成于1952年,设计年限50年,曾三次进行维修以保证房屋安全。据悉不少部门被安排在地下室办公。(10月4日《楚天都市报》)
武汉市委市政府在简朴的大楼内办公,大多数网友给予了高度的赞扬,但也有少数人认为这是在有意“树立形象”。笔者要说的是:这样的“形象”树立得好,政府就应具有这样的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意识。
武汉市委市政府在简朴的大楼内办公,这样的“形象”首先树立出了政府珍惜纳税人血汗的意识。尽管政府有权依法使用财政资金,包括在批准后对办公场所进行必要的改善,但是政府没有权力花费过多的税款用于自身享受,否则即是对于纳税人税款的不珍惜,就可以说是一种利用公共资金自利、利用权力谋私的行径。也正因为如此,世界许多国家对政府办公大楼建设都设置了严格的限制程序,民众对政府兴建豪华办公大楼都非常敏感,保持着高度警惕与质疑。
武汉市委市政府在简朴的大楼内办公,这样的“形象”也树立出了政府对于公共事业与民生的重视。在财政资金总量不变情形下,用于包括建设办公大楼在内的开销越多,能够用于民生与公共事业的资金也就会相应减少,所以减少政府建设办公大楼在内的开支,是公共事业能够得到改善、民生能够得到促进的前提。财政资金只有向发展公共事业与促进民生倾斜,财政的公共品质才能真正得到体现。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龙正才说:城市基础设施需要投入,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投入,所以市政府决定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更加需要它的地方去,一直未建办公楼。武汉市委市政府这种将公共事业发展与促进民生摆在首位的意识与做法值得赞赏,同时也是政府所承担的职责及财政公共品质所必然提出的要求。
武汉市委市政府在简朴的大楼内办公,树立这样的“形象”也体现出了对于民意的必要敬畏。显而易见的,如果政府不顾财力与民生艰难建设豪华办公大楼,必然会引发公众不满,受到民间舆论的谴责。罔顾民意的政府会对民众不满不屑一顾,在增进自利与自我享受上我行我素;重视民意的政府则会注重自己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让自己的决策与行政尽可能与民意要求相符合。从这个意义上说,武汉市委市政府在简朴的大楼内办公,是政府具有重视民意、敬畏民意意识下的应有表现。
市委市政府在简朴的大楼内办公,树立这样的“形象”也能对其他地方起到示范作用。显然的,一个地方政府建设豪华办公大楼,不但会加重财政负担、损伤民众福利,同时也是在对其他地方作出不良示范,容易让其他地方跟风、仿效。反之,一个地方政府安于在简朴的大楼内办公,不但能促进当地公共事业与民生发展,改善政府形象,也能对其他地方发挥良性示范效应,对其他地方建设豪华办公楼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正因为如此,人们期盼像武汉市委市政府这样的“树立形象”之举能够越来越多。
当然,由于权力所天然具有的自我扩张与自利冲动,在权力难以受到有效制约情形下,遏制政府兴建豪华办公大楼不能仅仅倚靠个别地方政府的意识自觉,更应通过完善财政制度与权力制约机制,变政府安于简朴办公条件的“我愿”为刚性制度约束下的“他要”,如此一来,在简朴大楼内办公就会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大多数地方政府就都可能成为珍惜民众血汗的“正面典型”。(网友: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