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亚洲石油和天然气大会近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讨论了能源供求、安全、运输、技术开发等问题,呼吁亚洲各国加强多边合作以确保亚洲能源安全。联系到年初签署的《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种种迹象表明亚洲能源安全合作已引起本地区国家高度重视,在今后若干年内将有更大的发展。
亚洲国家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差别很大,地理上各国相距遥远、交通不便,没有地区性的能源运输网络,因此各国间的能源合作和地区能源一体化程度远远落后于欧洲和北美地区。不过,随着近年来亚太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消费和进口大幅度增加,各国对地区安全能源合作的重视程度有显著提高,中、日、韩等纷纷提出各种能源合作方案,亚洲能源安全合作地区合作呈现良好势头。
目前,亚洲各国共同面临消费增长迅猛、对外依赖严重等难题,而且在节能和新能源技术等领域互补性较强,从长远看,亚洲特别是东亚能源合作领域多,前景广阔。但未来地区能源合作仍面临体制不一、互信不足等诸多困难。该地区能源问题十分复杂,不仅供需矛盾尖锐,对进口石油依赖日益突出,彼此之间在海外资源开发等领域竞争激烈,而且与诸多传统安全问题,如领土、边界争端、地缘战略竞争乃至核问题等纠缠在一起,解决难度大。
因此,构建地区能源安全合作机制,要从多方着手,相互推动。综合来看,宜着手建立和完善以下几方面合作机制:
一是安全对话与沟通机制。在诸多因素中,影响各国在能源问题上进一步合作的首要障碍是各方对能源安全的理解存在较大偏差。为缓解地区能源竞争和摩擦,消除彼此在能源安全等问题上的不理解和误解,有关国家之间应努力探讨和推动建立政府间能源战略对话机制,将能源合作纳入地区战略对话。
二是企业交流与市场合作机制。尽管地区主要国家能源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与本地区能源企业的规模、地区能源市场的潜力等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各国企业间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和石油进口方面的合作,推动亚洲石油和能源市场的建立。
三是能源技术与环境合作机制。加快日韩等在煤炭清洁利用、节能、新能源开发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对中国的输出。建立在环境外交领域的对话与合作机制。
四是运输安全合作机制。首先,改善地区脆弱的能源储存和运输网络,加快建设区域性油气运输管网。其次,加强反海盗、反恐怖及有组织犯罪等领域的海上安全合作。同时,着手建立和完善海上溢油应急处理系统。
五是地区能源安全组织与法律机制。宜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参考“欧洲能源宪章”和国际能源机构形成自己的“东亚能源宪章”和东亚能源机构;二是建立共同储备和应急反应机制;三是建立对话与信息交流机制,如建立“亚洲能源合作论坛”、组建东亚石油信息共享网络等等。
(作者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