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1)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2)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健全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完善社会救助制度。(3)促进教育公平。重点帮助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享受应有的教育,决不让他们因贫困而失学、辍学。(4)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扩大城市卫生服务的覆盖范围,为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服务。(5)推进安康居住工程。以中小户型为重点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积极推进廉租房建设,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加快棚户区改造,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6)认真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依法切实加以解决。(7)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格依法办事,强化源头监控和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8)做好受灾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安置工作。积极主动地防灾减灾救灾,进一步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安排好老区、库区、滩区、蓄滞洪区和山区群众的基本生活。(9)维护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的利益。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劳动保护,保障他们享受应有的政治文化权利。(10)坚决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等方面,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确定要为群众办的实事,落实措施,确保兑现。只要我们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心里装着群众,真心为群众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就一定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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